株洲日报讯(全媒体记者/刘琼 通讯员/彭娟 唐艳) 6月5日是第55个世界环境日,今年的主题是“全面绿色转型,共建美丽中国”。4日,记者从株洲森林公安部门获悉,今年以来,全市共破获生态环境类刑事案件31起,抓获犯罪嫌疑人58名,联合多部门开展整治行动6次,协助救助野生动物150余只(头),累计拆除鸟网400余张。株洲森林公安为此通报了3起典型案例。
男子架网捕鸟,涉嫌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
今年年初,攸县居民丁某在田间架设粘网捕捉鸟类,导致多只鸟死亡,其中包含2只国家二级保护动物。目前,丁某因涉嫌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被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警方提醒:粘网属于法律明令禁止使用的猎捕工具。只要在禁猎区、禁猎期内使用粘网,即涉嫌非法狩猎罪;若捕获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罪名将升级为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面临更严厉的刑事处罚。
村民烧荒种茶,失火罪获刑一年
茶陵县温某为种植茶树,擅自在其承包的山林内烧荒,引发森林火灾,过火面积达400余亩。法院最终以失火罪判处其有期徒刑1年。
警方提醒:野外违规用火不分主观故意与否,因过失酿成森林火灾同样需要承担法律责任。任何合法目的都不能为危险手段“免责”。
非法处置废油桶,十余人被判刑
某油桶清洗店的老板张某在明知自己没有收集、储存、处置危险废物相关资质的情况下,雇佣他人清洗废油桶并销售,造成环境污染。最终,包括张某在内的十余名犯罪嫌疑人被判处有期徒刑,并处相应罚金。
警方提醒:废油桶属于《国家危险废物名录》规定的危险废物。无资质收集、处置危险废物超过3吨,即构成污染环境罪。即便是受雇的打工者,只要明知无资质仍参与其中,也会被认定为共犯,难逃法律追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