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办、国办印发《美丽中国建设成效考核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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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据新华社北京5月7日电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美丽中国建设成效考核办法》,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认真遵照执行。

    该考核办法适用于对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和政府美丽中国建设成效的考核。文件明确规定,在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下,考核工作由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牵头组织,由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中央组织部会同有关部门开展。

    考核办法精准设置五个方面考核内容。一是美丽中国建设责任落实情况。二是美丽中国建设年度主要目标完成情况。三是美丽中国建设年度重点任务完成情况。四是资金使用绩效情况。五是群众满意程度。

    在强化考核结果运用上,文件明确提出,考核结果作为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和政府领导班子和有关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奖惩任免的重要参考,作为生态环境保护相关财政资金分配的参考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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