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起安全生产典型案例曝光

  • 上一篇
  • 下一篇
  • 株洲日报讯(全媒体记者/盛荣 通讯员/褚浩天 周宁) 3月31日,市应安委办曝光了近期查处的4起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典型案例与1起隐患举报奖励案例,进一步压实生产经营单位主体责任,全面筑牢全市安全生产坚实防线。

    2026年1月7日,醴陵市应急管理局根据监测预警系统线索核查发现,某花炮制造公司作业人员将6车亮珠药物滞留通道,不符合《烟花爆竹作业安全技术规程》要求。依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对该公司罚款35000元。2025年12月9日,炎陵县应急管理局检查发现,某矿业公司使用的气体检测报警仪无矿用产品安全标志,构成重大事故隐患。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对该公司罚款40000元。2026年1月7日,茶陵县应急管理局根据群众举报核查,某烟花爆竹店核定储量250箱,实际储存503箱,超量100%以上。依据《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对该店罚款26000元。2026年1月27日,攸县应急管理局检查发现,某花炮公司黑火药库限药量2000千克,实际存放3350千克。依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对该公司罚款29900元。

    2026年1月10日,市民举报石峰区杉木塘株洲文华制冷设备有限公司长期违规存储、销售危险化学品制冷剂。经查,该门店存放二氟甲烷(R32)、一氯二氟甲烷(R22)等,未办理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违法行为已依法处置,依据相关规定给予举报人2000元奖励。

  • 上一篇
  • 下一篇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