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日报全媒体记者/刘琼
通讯员/周泽荣
生效法律文书的执行,是司法公正的“最后一公里”。这一步迈得实不实,既关乎当事人胜诉权益能否兑现,也丈量着法治的权威与尊严。然而,总有一些被执行人绞尽脑汁,或转移财产,或隐匿行踪,妄图让判决书沦为一纸空文。
面对这一顽疾,天元区人民法院创新工作机制,探索建立“公诉与自诉并行”的打击拒执犯罪双轨制模式,以协同之力、法治之剑,向规避执行的行为发起凌厉攻势。
协同作战
编织打击拒执“天网”
单丝不成线,独木不成林。打击拒执犯罪,绝非法院一家的“独角戏”。
近年来,天元区法院主动将执行工作融入社会治理大格局,积极向党委、政法委汇报,与公安、检察机关建立起常态化的沟通协作机制。从线索移送到快速立案,从联合研判到案件会商,一条环环相扣、无缝衔接的“一体化”打击链条逐步成型。各方力量拧成一股绳,对拒执违法犯罪行为亮出“零容忍”的鲜明态度。
不久前,被告人项某某因一起民事纠纷被法院判决向某公司履行金钱给付义务72万元及利息。判决生效后,项某某在具备履行能力的情况下,却将资金用于偿还其儿子的借款,对法院判决置若罔闻。多次劝导、警告均告无效后,法院果断将犯罪线索移送公安机关。经检察机关提起公诉,项某某最终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
这是天元区法院联动公安机关、检察院,全力打击拒执犯罪的一个生动缩影。
2025年以来,天元区法院严格筛查隐匿财产、拒不报告财产等涉嫌犯罪线索,共向公安机关移送拒执犯罪线索33件。公安机关迅速响应,立案侦查5件,并已全部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目前,检察机关提起公诉的5案5人,均被法院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政法机关握指成拳、重拳出击,一张疏而不漏的打击拒执“天网”已然织就。
公诉与自诉双轨并行
激活权利救济“快车道”
公诉是打击拒执犯罪的主要手段,刑事自诉则能为申请人实现个案中的精准追责。
近年来,天元区法院全面推行“公诉+自诉”双轨并行模式,在公诉程序推进受阻或其他符合法定条件的案件中,积极引导申请执行人提起刑事自诉,为他们开辟出一条更加主动的权利救济路径。
一起历时多年的民间借贷纠纷案,便是这一模式成效的生动写照。2015年,林某因借贷纠纷被判偿还118万余元,判决生效后却长期未履行。执行程序启动后,林某既不还钱,也不报告财产,案件一度陷入僵局。
天元区法院经审查认为,林某的行为涉嫌拒执罪,且符合自诉案件受理条件,遂引导申请执行人张某某提起刑事自诉。当刑事追责的利剑悬于头顶,林某的态度终于发生根本转变——主动履行8万元并与张某某达成执行和解协议。
2025年以来,天元区法院已引导申请执行人提起刑事自诉案件17件。这种“以打促执”的策略,如同一剂强心针,有效破解执行僵局,让权利人在追诉拒执行为时拥有了更多底气。
宽严相济
彰显司法力度与温度
打击拒执,既要有雷霆万钧之势,也要有春风化雨之策。天元区法院在办案过程中,始终贯彻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将惩戒与教育功能有机融合。
对于涉民生、合同纠纷等重点领域的案件,特别是那些有能力履行而拒不履行、长期规避执行、恶意转移资产的“硬骨头”,该院坚决从严惩处。
2024年底,李某某在一起不当得利纠纷中被判返还9万元,却在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前将名下房屋转让。面对其恶意转移财产的行为,法院支持申请人提起刑事自诉。直到站上法庭被告席,李某某才幡然醒悟,主动履行2.3万元并达成和解。
而对于犯罪情节轻微、认罪悔罪并积极履行义务的被告人,天元区法院则依法从宽处理,让司法既有力度又不失温度。
“这种刚柔并济的策略,既通过刑事追责形成了不敢拒执的强大震慑,又通过和解、分期履行等方式,高效兑现了申请人的胜诉权益。”天元区法院执行局政委彭瑾瑜介绍,通过“公诉+自诉”双轨制打击模式,去年,该院促使执行到位金额43.1万元。罚款、拘留、信用惩戒与刑事追责的组合拳,正在加快形成“不敢拒执、不能拒执、不想拒执”的法治氛围,让公平正义在“最后一公里”加速抵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