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法院一案例入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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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株洲日报讯(全媒体记者/刘琼 通讯员/周子熙) 近日,最高人民法院根据我国毒情形势变化和工作需要,发布7件涉药用类特别是医疗用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犯罪典型案例。其中,攸县法院审理的雷某贩卖毒品案入选涉麻精药品犯罪典型案例。

    2019年,被告人雷某因外伤做手术后,到攸县某医院开具盐酸曲马多缓释片和阿普唑仑。2022年至2024年期间,雷某明知曲马多已被列为第二类精神药品管制,仍利用上述医院系统升级管理漏洞,在该医院先后办理多张诊疗卡,并在不同的门诊医生处以术后镇痛为由,多次开具盐酸曲马多缓释片。2024年3月至5月,雷某三次各贩卖1盒盐酸曲马多缓释片给他人吸食,得款900元。

    法院认为,被告人雷某违反毒品管制法规,明知盐酸曲马多是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仍非法售卖给他人吸食,其行为已构成贩卖毒品罪。雷某多次贩卖毒品,情节严重。据此,依法对被告人雷某判处有期徒刑三年二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元。

    本案审结后,法院针对案涉医院在麻精药品信息系统建设、接诊用药流程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向当地卫生主管部门及案涉医院发送司法建议,建议健全麻精药品管理信息系统、完善监管体系、加大宣传力度等,进一步推动医疗机构对麻精药品规范管理,从源头上有效遏制非法获取麻精药品等违法犯罪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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