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案例入选全省行政非诉执行监督案例

  • 上一篇
  • 下一篇
  • 株洲日报讯(全媒体记者/李军 实习生/欧阳俊豪 通讯员/郑妙妙) 近日,省人民检察院选编了全省6件行政非诉执行监督案例。其中,醴陵市检察院承办的《某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与某餐饮店行政处罚行政非诉执行监督案》入选,通过精准行政检察监督,该院成功督促一名被执行人自动履行缴纳5000元罚款义务。

    2023年9月,醴陵城管部门对某餐饮店未安装油烟净化设施的违法行为作出罚款5000元的行政处罚,并于2024年4月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裁定准予执行。执行过程中,某餐饮店经营者张某平去世,法院裁定终结执行,这笔罚款看似“不了了之”。

    醴陵市检察院在履职中发现该案疑点,随即向公安机关、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实信息,查明张某平去世后,其子张某军已继承店铺财产并变更为经营者,且5000元罚款仍未执行到位。检察机关认为,张某军作为遗产继承人,在继承财产范围内负有履行罚款的义务,法院应当恢复强制执行。

    2025年4月,醴陵市检察院依法向法院制发检察建议,建议其恢复强制执行程序。同时,该院开展释法说理,向张某军阐明法律责任,明确其在继承财产范围内需承担罚款义务,张某军当场缴纳了全部罚款。

    此次监督让“沉睡”的行政处罚决定得到执行,彰显了检察机关维护公共利益、守护法律公正的责任担当。

  • 上一篇
  • 下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