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株洲市荷塘区人民政府征收土地预公告株荷政预征(2025〕11号,我指挥部现对G4京港澳高速长沙广福至株洲王十万(朱亭)段扩容工程(株洲市荷塘区段)项目实施征地拆迁。本次拟征收土地位于:
株洲市荷塘区仙庾镇樟霞村下湾组、株树组、柘塘组、毛塘一组、毛塘二组、樟桥组、莲塘组、上冲组、下冲组,东山村颜家组、渡江组、豆元组、汉塘组、九冲组、先锋一组、先锋二组、胜利组、尧坪组、三八组、先塘组、跃进组、学堂组、丰和组,仙庾岭村快发岭组、浪塘冲组、炭坡组、中塘组、新屋湾组、北冲组,联星村罗江嘴组、何家塘组、中间组、新建组、洪家冲组、新塘组、新屋组(二)、尧屋组、青华组、新田湾组、五斗冲组、永进组、董家冲组、松林塘组,亭子前村腊水组、大屋组、长塘组、石嘴组、木架组、锡祥元组、伴山坡组,兴塘村彭家湾组、郝家湾组、丁冲组、石门冲组,黄陂田村石坝组、杨家组、百子塘组,黄塘村;宋家桥街道办事处龙洲村;浏阳市(飞地)范围内,总面积123.9317公顷。实际征收土地以最终批准文件为准。
请在上述拟征地红线范围内的坟主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三十天内,携带相关证明资料到属地村的村委会或征地拆迁指挥部进行登记,办理迁坟事宜。坟主应在建设单位公告规定的时间内将坟迁出,逾期视为无主坟由建设单位代迁,不予补偿。
特此公告!
株洲市荷塘区京港澳高速公路扩容工程建设协调指挥部
2025年1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