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25年11月21日作出(2025)湘02破申17号决定书,决定对株洲市汇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进行预重整,并同时作出(2025)湘02破申17号之一决定书,指定湖南金马联合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担任汇亚公司临时管理人。现公开选聘审计、评估机构,具体事项如下:
一、选聘内容
1.审计机构:完成债务人财务状况审计、债权债务核查等,出具审计报告;
2.评估机构:对债务人全部资产进行价值评估,出具评估报告。
二、报名条件
1.具备合法执业资质(审计机构需持《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评估机构需持相应资产评估资质证书);
2.近3年无违法违规及不良信用记录,与本案无利害关系;
3.有破产相关业务经验,能按期完成工作。
三、报名材料
1.营业执照、执业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2.业绩证明(破产相关项目合同/报告复印件);
3.服务方案(含工作流程、收费标准、时间安排);
4.无不良记录承诺书(加盖公章)。
四、报名方式及时间
1.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12月5日;
2.方式:纸质材料(一式两份,加盖公章)采用邮寄。收件地址:湖南省株洲市石峰区建设北路117号中南(国际)服装交易广场(汇亚公司临时管理人办公室)。收件人:林先生,电话:15973336280。
五、选聘程序
资格审查→综合评审→确定中选机构→公示(3个工作日)
六、其他事项
1.材料真实有效,弄虚作假取消资格;
2.选聘不收费,报名费用自理;
3.本公告解释权归临时管理人所有。
株洲市汇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临时管理人
2025年1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