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婚后彩礼该返还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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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株洲日报讯(全媒体记者/刘琼 通讯员/易思思) “我以后再也不会冲动了。”“我也要冷静处理问题。”近日,在醴陵市人民法院白兔潭人民法庭,一场因彩礼返还引发的纠纷,在法官的耐心调解下成功化解。

    原来,吴某与王某经人介绍相识恋爱,为缔结婚约,吴某依习俗提供了彩礼。之后,双方因感情基础薄弱、性格差异大等原因产生矛盾,没有登记结婚。婚约解除后,两家就彩礼返还问题产生争执,多次协商未果。吴某便将王某诉至法院,要求对方返还彩礼23万余元。

    10月23日,此案开庭审理。庭审时,双方情绪失控,从言语冲突升级为肢体扭打,严重扰乱法庭秩序。审判人员迅速制止,并对当事人进行严肃训诫。二人当场认错并写下检讨书,法庭未再作出进一步处罚。

    调解的过程并非一帆风顺,双方对彩礼金额的认定和退还的数额争议较大。为此,承办法官兼顾法理与情理,依据《民法典》及类似案例中“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应适当返还彩礼”的裁判规则,明晰彩礼返还原则、双方过错比例、考量因素等。

    经过多轮沟通,双方决定各退一步,自愿达成一致调解意见:由王某分期返还吴某彩礼共计89000元。一场险些失控的纠纷,终以理性收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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