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条例》为遵循 推动党校学科建设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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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作者:中共株洲市委党校易泉生 邓莹璐

    《中国共产党党校(行政学院)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印发,为新时代党校(行政学院)工作划定了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的“航向标”。作为党培养领导干部的核心阵地,地方党校(行政学院)需紧扣“教育培训干部和党员的主渠道,党的思想理论建设的重要阵地,党和国家的哲学社会科学研究机构和重要智库”的职能定位。作为教研部门,文化与生态文明教研部更应将《条例》要求深度融入学科建设全过程,以提升专业领域教研咨一体化水平助推党校事业提质增效。

    一、以《条例》为纲,突显教学工作的中心作用

    教学工作是党校(行政学院)履行干部培训职能的核心载体。《条例》明确要求教学布局必须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中心内容和首要任务,这一定位彰显了党校教学的鲜明政治属性。文化与生态文明教研部应紧扣“政治引领、理论筑基、实践赋能”的原则,将习近平文化思想、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贯穿教学始终,打造兼具政治高度与专业深度的课程体系。

    在教学层面,一方面,创新适配文化与生态领域的教学方法。选取清水塘工业遗址、湘江株洲段生态治理等本土典型案例,推行“案例教学+场景体验”双轨教学。搭建“理论宣讲+现场教学”的联动平台,实现“理论讲解—现场观摩—交流研讨”的闭环教学模式;另一方面,强化教学管理与课程优化。结合部门专业特色,重点建设“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红色文化+地方特色文化”三位一体的文化类课程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体系+绿色发展实践”的生态文明类课程,加快建设基于红色基因、工业遗产转型、非遗传承与保护等文旅融合类课程,实现“课程供给”与“干部能力需求”的精准匹配。

    二、依《条例》而行,强化科研工作的基础作用

    科研是党校发挥思想引领与决策咨询作用的“源头活水”。《条例》强调的“聚焦党和国家中心工作,加强理论研究、对策研究”,对文化与生态文明教研部的科研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立足株洲实际,以“问题导向+理论创新+咨政服务”为路径,打造文化与生态领域的特色科研品牌。

    在科研层面,需紧扣“国之大者”与地方需求双向发力。一方面,深化基础理论研究,重点开展习近平文化思想的体系化阐释、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学理逻辑研究;另一方面,聚焦株洲文旅融合创新、文化消费试点、生态治理与保护过程中的现实问题,开展具有针对性的深入研究,为决策提供实践参考。建立“校—地—研”协同联盟,联合地方科研院所及有关部门开展联合调研,邀请高校专家、业务骨干、基层代表共同评估成果的学术严谨性与政策适用性,真正将科研成果转化为服务株洲文化与生态建设的“金点子”。

    三、循《条例》要求,夯实队伍建设的保障作用

    人才队伍建设是党校(行政学院)事业发展的关键支撑。《条例》明确提出“要培养造就一批政治强、信念坚、业务精、作风正的高素质人才队伍”。这一要求凸显了人才强校战略在党校发展中的关键地位。

    结合文化与生态文明教研部学科建设需求,构建专业适配度高的师资队伍十分重要。应坚持“专职为主、专兼结合”的原则,专职方向要持续引进社会学类、生态学类、历史学类、经济学类、新闻传播学类等方向的高层次人才,兼职方向要重点考虑将文旅部门、生态环境部门等领域党员干部,文化创意公司及环保企业工程师等业务骨干,从事文化遗产保护、生态修复等方面的专家学者作为特聘讲师。持续深化“名师工程”,为青年教师配备“双导师”(理论导师+实践导师)成长模式,选派教师到相关基层单位或机构挂职锻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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