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启动超期燃气设施更换专项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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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株洲日报讯(全媒体记者/廖喜张 通讯员/肖凤云) 您家的燃气灶具、热水器“超龄”了吗?它们也有“退休年龄”。近日,按照国、省相关要求,株洲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以下简称“两部门”)联合发布温馨提示,呼吁广大市民关注燃气设施安全保质期,及时更换超期或不合格燃气产品,共同防范燃气安全事故,筑牢家庭安全防线。

    燃气设施并非永久耐用,每类设备都有明确的使用年限。其中,以天然气为介质的燃气表使用期限为10年,超期使用易发生漏气或计量不准;燃气灶具和热水器在使用天然气或液化气时判废年限为8年,人工煤气则为6年,超期使用可能导致点火困难、熄火保护失效甚至一氧化碳泄漏;燃气连接软管的使用年限不应低于灶具判废年限,老化、龟裂、脱落都会成为漏气隐患;商用燃气报警器也需每年定期检定,确保关键时刻发挥作用。

    两部门提醒,市民应主动核对家中燃气设施使用年限,积极配合入户检查与隐患整改。如对燃气表计量存在疑问,可向当地市场监管部门反映或直接拨打12315热线投诉。如因用户原因未及时更换超期设备引发事故,用户需自行承担相应责任。对多次上门告知安全隐患仍未配合的燃气用户,燃气经营企业提交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备案后,可依法采取保护性停气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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