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日报全媒体记者/刘琼
通讯员/杨超 苏文豪 周子熙 曾中霖
8月22日,市法检“两院”召开工作交流会商会;8月28日,市人民检察院与市司法局举行工作交流会商会;9月3日,市公安局与市人民检察院召开上半年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工作座谈会……
短短10余天,我市公检法司部门高频互动,接连召开多场工作交流会商和座谈会。这场公检法司机关的“密集约会”,聊了什么?背后有何深意?
打破壁垒:从“各自为战”到“同频共振”
细览这几次会议,议题务实而具体:市法检“两院”聚焦建立工作交流会商制度、行政争议实质化解会商、民事行政抗诉和再审检察建议案件办理、民事执行及监督工作;市人民检察院与市司法局围绕强制隔离戒毒检察监督定期通报和信息共享、行政检察与行政执法联动监督、规范社区矫正对象请假外出等机制深入研讨;市公安局与市人民检察院则针对提高存疑不捕案件办理质效、统一办理醉酒危险驾驶案件法律适用等实际问题交换意见。
不难发现,这些议题均直指司法实践中的堵点、难点。长期以来,由于职责分工不同,公检法司各部门虽目标一致,但难免存在信息壁垒、标准差异、衔接不畅等问题。例如,案件移送标准、证据审查认定、法律适用尺度等细节,都可能影响办案效率和质量。
“建立长效沟通协作机制,能有效解决司法实践难题。”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黄燕道出了会商的初衷。
密集会商,正是为了打破部门壁垒,推动司法工作从“各自为战”转向“同频共振”,在充分交流中寻求最大“公约数”,画出最大“同心圆”。
机制创新:以“制度之维”保障“司法之治”
这一系列会商不仅着眼于具体问题的解决,更注重建章立制,构建长效机制。
例如,市法检“两院”审议通过《工作交流会商制度》,将沟通机制规范化、常态化;市人民检察院与市司法局探索建立强制隔离戒毒检察监督定期通报和信息共享制度、行政检察与行政执法联动监督制度;市公安局与市检察院则持续完善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机制,并着手制定相关办案工作指引。
这些举措表明,我市公检法司部门正致力于通过机制创新,将协作从临时性、碎片化的“一事一议”,升级为稳定性、系统性的“制度赋能”,从而提升司法工作的整体性、协同性和有效性。
“要以共商为契机,握指成拳着眼机制开花结果。”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蒋智勇表示,希望通过抓好落实、跟踪问效、及时反馈,把会商成果转化为推动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实效。这清晰传递出一个信号:会商不是终点,而是新的起点,关键在于让机制“活”起来、“实”下去,真正转化为推动法治建设的强大动力。
价值回归:以“双向奔赴”守护公平正义
“互相尊重、平等协商、积极配合”“在协作中监督、在监督中协作”“构建双向奔赴的新型法检关系”……仔细梳理,不难发现,这些频繁出现在会商或座谈会的关键词,勾勒出我市公检法司部门对新型相互关系的美好期许。
这种“双向奔赴”的核心,在于回归“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价值目标。公检法司虽职能分工不同,但捍卫法律尊严、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使命是共同的。
会商时,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唐文发提出,“只有坚持‘情理法’相结合,才能不断提升执法司法的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这要求各部门在履职过程中,既要恪守法律底线,也要考量天理人情,实现执法司法工作高质量发展与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的同步提升。
服务大局:为株洲高质量发展筑牢法治根基
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也是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保障。
值得一提的是,这些会议聚焦行政争议实质化解、规范行政执法与检察监督联动、统一法律适用标准等,无一不关乎营商环境优化、社会治理效能提升和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保障。
这深刻揭示了密集会商的深层逻辑:公检法司的协同联动,绝非局限于部门内部工作的优化,更是服务全市发展大局的主动作为。
“通过破解实践难题,提升法治整体水平,为建设现代化新株洲营造更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法治环境。”在市司法局局长李大看来,公检法司的“密集约会”,是株洲法治建设进程中的一个生动剪影,其深意远不止于解决几个具体问题,更在于凝聚起护航株洲高质量发展的强大法治合力。
我们有理由相信,这条从“并肩行”到“同心干”的法治政府建设之路,值得期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