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奖3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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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株洲日报讯(全媒体记者/刘毅) 日前,《醴陵市烟花爆竹安全生产领域“打非治违”有奖举报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印发,鼓励社会公众积极参与监督,严厉打击烟花爆竹非法生产、运输、储存、经营等行为,举报最高奖励金额达30万元。

    《实施办法》有效期5年,明确烟花爆竹举报奖励遵循“合法举报、适当奖励、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和“谁受理、谁奖励”的工作原则,醴陵市内任何单位、组织和个人均有权依法举报相关非法行为,相关部门将严格保密举报人信息。

    举报范围涵盖九类重点违法行为,包括非法涉药工序生产、有证企业违禁产品生产、公职人员充当“保护伞”、危爆物品非法流通等,举报事项经核查属实且符合奖励条件的,视情况给予50元到30万元不等的一次性现金奖励。其中,举报涉裸药工序非法生产、违禁产品制造等重大违法行为并经查实的,最高可获30万元奖励。

    《实施办法》还明确,对以举报为专职牟利,故意捏造、歪曲事实或以举报之名诬告、陷害他人的举报人,将移交有关机关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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