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 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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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我公司已与王志霞(女,身份证号:430321198607279568)解除保险代理合同,自保险代理合同解除之日起,王志霞与我司不再具有保险代理关系,如王志霞再以我公司保险代理人身份和名义从事的一切法律行为,我公司概不承担法律责任,特此声明!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株洲分公司

    2025年8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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