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全华
【以数据代跑的治理哲学,正是数字时代“人民至上”的最新注脚。】
在株洲市民中心,陈先生办理公积金提前还贷时,仅凭身份证就办完手续。这一便民举措,是全市7.4亿条数据打破壁垒后自由流动的结果,更是《政务数据共享条例》施行后带来的法治化曙光。
政务数据共享中,谁来共享、共享什么、在哪共享、怎么共享这四大症结,曾如无形枷锁禁锢数据价值。株洲的实践如一把钥匙:编制2375个数据目录明确“共享什么”,1944个市级目录与省级平台对接则破解了“在哪共享”,日均9.6万条数据交换回答“怎么共享”。当数据如血液般在政务系统中奔涌,群众办事就由“马拉松”变成“百米冲刺”。
《政务数据共享条例》是这场变革的法治引擎。其核心价值在于将经验上升为制度:规定提供部门同意后20个工作日内必须完成共享,以刚性时限破除“数据拖延症”。明确服务接口、批量交换等多元路径,为数据流动铺设多车道。更以省级平台对接为枢纽,让跨层级共享有章可循。株洲的数据交换已证明,当规则清晰、权责明确,沉睡的“数据宝藏”就能转化为治理能量。
条例带来的更是公共服务逻辑的重构。条例推动数据主动协同,实则是将“群众跑腿”变为政府担责——从“你要证明你是谁”转向“我知道你是谁”。这种以数据代跑的治理哲学,正是数字时代“人民至上”的最新注脚。
当条例为全国推开“株洲经验”铺就法治轨道,我们期待更多城市领悟其真谛:让数据跑起来,关键不在技术多先进,而在能否以制度创新激活共享自觉,用法治保障把“为民造福”写进每个字节的流动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