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命:
李卫林为株洲市人大法制委员会、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委员(兼职);
陈 磊为株洲市人大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委员会委员(兼职);
习招平为株洲市人大环境与资源保护委员会委员(兼职);
王树峰为株洲市人大常委会代表工作委员会委员(兼职);
陈善文为株洲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审判员;
邓李平为株洲市中级人民法院林业审判庭副庭长、审判员;
童建荣为株洲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
张 君为株洲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
免去:
彭艺超的株洲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专职副主任职务;
李小红的株洲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审判员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