渌口区湖南师大附属渌口实验学校项目用地已经省人民政府政国土字〔2013〕958号和〔2017〕政国土挂字第15号审批单批准,现将先期迁坟的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该项目用地范围为渌口区渌口镇杨梅村(具体位置详见用地红线图和实地界桩)。补偿标准按渌政发〔2022〕5号文件执行。迁坟期限:从2025年7月15日起至2025年8月15日止(为期30天),该范围内的坟墓的坟主请于2025年8月15日前与联系人联系并负责迁出。逾期将按无主坟处理,由涉及的相关村民委员会安排人员负责代迁。
特此公告
联系人: 赵和新 联系电话:13657332808
联系人: 何洪举 联系电话:13974131579
株洲市渌口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7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