醴陵13处烈士陵园 有了不动产权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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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株洲日报讯(全媒体记者/刘毅 通讯员/欧阳少甫) 日前,醴陵市1处国家级烈士纪念设施、16处县级烈士纪念设施保护标识牌集中揭牌,其中有13处设施同步获颁《不动产权证书》。

    1处国家级烈士纪念设施为醴陵市烈士陵园,始建于1951年,占地30余亩,安放了左权将军烈士塑像和400多位烈士的骨灰。16处县级烈士纪念设施包括沈潭镇湘赣边区烈士陵园、沈潭镇三星里村烈士陵园、浦口镇合水村烈士墓园等。

    “这红彤彤的证书,是献给烈士最好的告慰,让英雄的‘家’有了法律保护的‘身份证’,杜绝设施被侵占、破坏、污损的隐患。”醴陵市烈士陵园负责人表示,统一醒目的保护标识牌,清晰标明了设施名称、保护等级和管理单位,是彰显烈士纪念设施尊严的重要标识,也是落实管护责任、接受社会监督的公开承诺。

    醴陵市退役军人事务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无论是否持证,每一处烈士纪念设施都是神圣不可侵犯的红色圣地,他们将持续推进条件成熟设施的产权登记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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