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我司与株洲芦淞大市场 1-105、1-177、1-186、1-188、1-191、1-199、1-203、1-204、1-205、1-208、4-92、4-96、4-140号摊位的经营者签订的《 芦淞大市场优先经营权转让合同》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解除,我司将收回该摊位经营权。
特此公告。
株洲市雅立实业有限责任公司
2025年7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