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识产权保护“向新” 法治化营商环境“上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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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天元区检察院赴涉案企业召开不起诉公开宣告会。 受访单位 供图

    株洲日报全媒体记者/李军

    通讯员/李嘉欣 申亮亮

    近期,天元区检察院就一起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案,赴涉案企业召开不起诉公开宣告会。承办检察官、市场管理部门代表及5名被不起诉人等,共同见证检察机关从“治罪”到“治理”的司法实践。

    案件中,相关人员虽依法被不起诉,但结合案件,检察官对5名被不起诉人开展了训诫教育,要求其深刻认识自身行为的违法性与危害性,以此为戒,在今后的经营活动中严格遵守知识产权相关法律法规,树立诚信经营理念,自觉维护市场秩序与消费者合法权益,杜绝此类违法行为再次发生。5名被不起诉人深刻反省自身过错,态度诚恳地表达了真诚悔过之意。

    这只是一个缩影。近年来,我市检察机关全方位加强知识产权保护,注重惩防结合、宽严相济,创新打造多维度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助力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护航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

    案例:帮“小巨人”寻回被窃的“金刚钻”

    “感谢检察院依法打击犯罪行为,帮我们守护了核心技术。”当天元区检察院检察官回访我市某公司时,该公司法务部负责人连连致谢,由衷为检察官的专业点赞。

    原来,该公司是我市国家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也是一家国有企业。此前,该公司总经理马某离职后,很快创办了公司,还从“老东家”挖走陈某等人。他明知这些人掌握原公司核心技术数据、图纸及主要客户信息并签有保密协议,却仍招揽他们组建核心研发团队。

    通过抄绘、套用原公司相关技术秘密,一年内,马某的公司以低研发成本完成相关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价值6000余万元。

    2022年9月,马某被抓获归案。该案涉案技术密点较多、专业性极强,而犯罪嫌疑人马某始终拒不认罪,取证与鉴定成为办理难点。

    对此,天元区检察院派出熟知知识产权法律知识的检察官组建办案团队,最终确认马某的公司与“老东家”有9个不为公众所知悉的技术秘密点信息具有同一性,且原公司对其采取了相应保密措施,属于商业秘密。

    2023年6月21日,天元区检察院以马某及其公司涉嫌侵犯商业秘密罪向法院提起公诉。当年12月15日,法院经审理认定了检察机关指控的全部犯罪事实,依法判处马某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金100万元;判处其公司罚金500万元,另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公司486万元,并支付惩罚性赔偿金1398万元。

    不仅如此,案件审查过程中,办案团队了解到原告公司虽有商业秘密保护制度,但在保密制度落实、保密载体管理、保密知识宣传等方面仍存在一定疏漏。2023年7月,天元区检察院制发检察建议,建议公司加强对泄密风险的监控手段,完善对涉密设备的管控,加强对职工不当使用涉密信息的技术性限制,加强普法宣传和警示教育。

    收到检察建议后,该公司立即召开会议,制定整改措施,用2个月时间完成整改,进一步筑牢了知识产权保护的“护城河”。

    经验:创新施策,协同织密护企网络

    保护知识产权就是保护创新,保护创新就是服务加快发展新质生产力。科技进步与新质生产力的发展,也对知识产权保护提出了越来越高的要求。

    天元区创新创业主体聚集,作为株洲市知识产权刑事案件集中管辖的检察院,天元区检察院近年来开展一系列创新探索,围绕“专”“融”“新”创建“天知护”工作室品牌,

    队伍专精,办案专业。天元区检察院整合全院专业力量,选派具有丰富知识产权案件办理经验和知识储备的检察官组建“天知护”知识产权办案团队,以知识产权检察专门机构改革推进专业化建设。同时,针对侵犯知识产权犯罪案件专业性强、办理难度大的特点,积极组织各类学习培训,切实提升专业化水平。

    融合履职,织密网络。天元区检察院相关负责人介绍,近年来,该院主动与市场监管、工商联等部门沟通协调,构建工作合力,形成开展法治宣传、处理涉法诉求、促进企业治理的良好工作格局。聚焦侵权假冒多发领域,与株洲市知识产权局、株洲市高新区企业服务局等部门建立知识产权联合保护合作机制,强化保护质效。2024年以来,探索推进行刑反向衔接机制,办理涉企行刑反向衔接案件14件,确保罚责相当,助企健康发展。

    向“新”而行,探索新路。近年来,天元区检察院围绕轨道交通、新能源等优势产业,成立园区知识产权检察办公室,实施“一企一策”,提供“订单式”法律服务,开辟知产服务新路径。同时,探索数据赋能新模式,积极推进知识产权检察“1+N”数据模型建设,以数字革命赋能新时代法律监督。

    天元区检察院相关负责人介绍,下一步该院将持续擦亮“天知护”知识产权检察保护品牌,构建知识产权“四检合一”综合履职办案模式,为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株洲法治政府建设贡献更多更新的检察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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