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区用房竟被出租盈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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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株洲日报讯(全媒体记者/刘平) 小区居民迟迟等不到开放的社区用房,竟用来装修出租?近日,天元区栗雨街道南塘社区金轮·翡翠名园(二期)小区社区用房的施工,让居民颇有怨言。

    缺少公共活动场所

    社区用房却出租

    金轮·翡翠名园(二期)小区正门一侧的2层高临街建筑是社区用房,面积约430平方米,出入口在小区内。

    业主马恩礼称,6月3日开始,小区正门旁的植被被清除,地面被硬化,工人准备由此修条通道通往社区用房,被居民阻止。业主们咨询物业公司了解到,社区用房已被出租。

    不少业主反映,自2019年入住以来,一直缺少公共活动场所,曾提议开放闲置的社区用房作为小区活动中心却没结果。

    “好像用来开培训班赚钱。”居民刘先生称,6月份以来,业主微信群有暑假招生广告发布,留的地址为翡翠名园。小区居民已向居委会反映,并捐款筹集资金,准备诉讼维权。

    居委会:沟通工作没有做好

    栗雨街道办事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该社区用房产权属于办事处。南塘社区居委会主任王长清介绍,社区用房为毛坯房,因为没有资金进行装修,多年来一直被闲置,未能启用。此次通过对接资源,找到租赁方,将把社区用房用作“AI自习室”,带有盈利性质;租赁合同是与街道办签订,每年租金收益数万元;绿化带拆除位置预留有通道,计划建成一条独立通道。

    王长清承认租赁前没能做好收集民意工作,将尽快组织召开协调会化解矛盾。

    律师:征求居民意见不可或缺

    北京市隆安(株洲)律师事务所律师张琳介绍,社区用房属于公共服务配套设施,主要用于社区居民的公益性或准公益性活动。将社区用房出租应先征求广大业主的意见,出租所得收益在扣除合理管理成本后应归小区业主共有。

    对于律师的说法,王长清表示认同,称金轮·翡翠名园小区尚未成立自治组织和业委会,租金收益将在业主、街道办等多方共同监督下使用,待小区成立业委会后,租金收益将转入业委会账户,用于小区治理。

    居民刘先生表示,若经全体业主同意,他理解将社区用房对外出租。但他认为,不应在花坛中修建过道,而应从临街门面隔出一米宽的区域作为过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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