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全华
上周,一路多名的新闻又来了。石峰区一条道路,拥有“沿湖路”和“中材路”两个路名,经市民政局区划地名科核实,这两个路名均未经审批流程,都没有获得官方认证。
一路多名并非个案。比如说,株洲大道有一条名为东湖路的辅道,交通指示牌上面标的是东湖路,但路名牌上标的却是隆兴路,让人犯糊涂。更令人称奇的是,天元区菱溪社区的莲塘路曾有3个名字,交通指示牌上变身“祠堂路”,路灯杆号牌又是“连塘路”。此外,个别路名多一字、少一字、同音字等问题也屡有发生。
随着经济发展、城市扩容,城市道路可能出现一些变化。但不管道路新旧,由着自己的想法、任性给道路命名改名却并不可取。路名多了、乱了、错了,不但让过往车辆及行人迷失方向走弯路,也让周边企业和居民傻傻分不清,导致大家付出更多的出行成本。
一路多名,看似小问题,实则暴露出城市治理中标准执行失序、部门协同断裂等深层症结。我市早有明文规定,经过依法批准的地名才是标准地名,必须规范、统一使用。相关部门各唱各调,附近单位任性树牌,导致路名变出很多“兄弟姐妹”,本质是行政体系内部标准传导机制的失效。
有标准地名就要用好,没有则按程序呈报。给道路命名,不能靠一拍脑袋,任何单位和个人均不得擅自对地名进行命名和更名。若有特殊情况需要更名,也要按照地名命名的权限和程序办理。对“一路多名”“一名多路”等乱象,市民可以积极向辖区民政部门反映。对不规范地名拨乱反正也是相关部门的应尽之责。大家共同努力,让路名“罗生门”不再成新闻才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