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两案例入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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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株洲日报讯(全媒体记者/李军 通讯员/易莱香 罗晓洪) 日前,省政府新闻办公室举行新闻发布会,发布湖南省残疾人权益保护十大典型案例,株洲两个案例入选,分别是荷塘区人民检察院办理的督促残疾人权益综合保护行政公益诉讼案、攸县人民法院办理的易某山与某供电公司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案。

    株洲两个案例充分体现了法院、检察院、司法行政机关等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法治原则与政治性、公益性相统一,为残疾人平等参与社会生活,共享改革发展成果提供司法保障作出的努力与贡献,具有示范引领作用。

    荷塘区检察院:发挥公益诉讼检察职能,全方位保障残疾人权益

    2023年10月以来,荷塘区检察院根据区残联移送的线索,在辖区内开展残疾人权益保障专项监督行动。经调查发现,辖区内存在企业单位未足额缴纳残保金、无障碍盲道被侵占及受损、无障碍信息阅读设施设备不完善等问题,遂分别对3个区相关部门予以行政公益诉讼立案。

    2024年10月,荷塘区检察院对辖区内既不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也不缴纳残保金的企业追缴残保金形成磋商意见并制发磋商函。针对视障群体无障碍出行及无障碍信息阅读权益受损的情形,荷塘区检察院分别制发检察建议,督促区相关部门修复辖区破损盲道和查处侵占盲道设施等违法行为,投入专项资金增设盲人阅览室。

    收到磋商函和检察建议书后,相关部门积极履职,最终实现:追缴5家企业2023年度残保金16.5万余元;帮助6名残疾人实现家门口就业;辖区内90余处破损盲道及侵占盲道设施等违法行为完成整改;增设了盲人阅览室,采购盲人书籍、专用电脑等。同时,荷塘区检察院与区残联、区税务局联合出台相关意见,建立了常态化工作机制。

    该案的典型意义在于:针对残疾人就业、无障碍出行、无障碍信息阅读等合法权益保障不到位的情形,检察机关充分发挥公益诉讼检察职能,通过“联席会议、审前磋商、检察建议、法治宣传”等多元化方式,协同区残联督促相关职能部门落实残疾人权益保障问题整改,持续跟进监督,并建立长效协作机制,实现了对残疾人权益的全方位综合保护。

    攸县人民法院:积极参与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打通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

    2003年,在农网改造施工中,43岁的易某山被倒塌的水泥电杆砸中,导致腰椎断裂、双下肢瘫痪,经鉴定为肢体二级伤残。法院当年判决某电力公司承担全部赔偿责任。20多年后,易某山仍生活不能自理,并需继续后期护理和治疗,妻子杨某连为医疗费、生活费四处奔走,易某山又诉至法院。

    今年4月22日,攸县人民法院受理此案后,发现该案涉及残疾人权益保障,向攸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发出诉中矛盾纠纷委派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当天便召集法院、妇联、残联、街道办和人民调解委员会成立专项小组进行调解。

    刚开始,因易某山不同意分阶段赔偿,调解陷入僵局。市中级人民法院与市残联迅速介入,提出“分阶段赔偿+长期关怀”方案。4月25日,在专项小组多方努力下,仅用3天,当事双方达成了调解协议。

    该案的典型意义在于:法院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联动,联合司法行政、残联组织、社区网格等多元主体,为残疾人权益保障搭建起立体化、全方位的服务,实现了从“被动应对”到“主动服务”、从“单一保障”到“多元共治”的转向,让群众“只进一扇门,最多跑一地”,打通司法服务群众的“最后一公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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