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完善公益诉讼制度。
——摘自党的二十大报告
【事】
株洲日报讯(全媒体记者/李军 通讯员/郑妙妙) “多次投诉也没被清走的垃圾堆,没想到通过公益诉讼这么快就被清理干净了。”近日,醴陵某小区居民张大爷如此感慨,并向醴陵市人民检察院的承办检察官竖起了大拇指。
此前,醴陵市大数据法律监督平台收到多名群众举报,反映某小区外的路面存在露天堆放生活垃圾的情况。随着天气转热,越堆越多的生活垃圾和餐厨垃圾产生的各种臭味,给附近居民的生活与出行带来极大的困扰。
“臭气熏天,垃圾乱堆,根本没法住人,一直投诉举报也看不到下文。”面对小区外堆积如山的生活垃圾,张大爷苦不堪言。
发现举报线索后,醴陵市人民检察院公益诉讼检察部门第一时间响应,并通过实地走访、现场测绘、周边排查等方式,对情况展开了调查。
承办检察官陈伟民介绍,3月12日他们通过调查发现,由于小区物业与当地村民之间存在纠纷,腐烂果蔬、废弃厨余等垃圾,被随意丢弃在小区外的非正规垃圾堆放点,堆积面积超过500平方米。
“当前垃圾堆周边蚊蝇滋生、恶臭扑鼻,已严重影响居民生活。”陈伟民说。
调查核实后,醴陵市检察院立足公益诉讼检察职能,于3月13日以行政公益诉讼立案,并迅速与城管等相关部门形成合力,通过磋商、会谈等方式推动行政机关履行各自法定职责,及时清理违规堆放的各种垃圾。
很快,在当地城管部门牵头组织下,2天内便清理完了违规堆放的垃圾,让小区外的路面焕然一新,道路重新变得干净整洁。
垃圾被清理完的当天,张大爷和不少居民纷纷前来围观。“真没想到检察院这么给力,前两天才找我了解的情况,今天就把事情解决了。”张大爷笑着说。
【释】
民有所呼、我有所应,民有所需、我有所为。督促清走“垃圾山”,还群众“清爽”生活,这是醴陵市人民检察院践行“以人民为中心”发展理念的生动写照,也是公益诉讼守护美好生活的具体缩影。
细心的人会发现,近年来,人民检察官越来越多地出现在城市各处,来到了群众身边。这些检察官,进行的多是公益诉讼——检察机关发挥法律监督职能,通过检察建议、督促起诉、支持起诉等方式,开展检察公益诉讼工作,维护宪法和法律权威,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
通过公益诉讼,检察力量赋能城市基层治理,破解群众“急难愁盼”问题,让群众在案件中既感受到了力度,更感受到了温度。
从特定群体权益保护到“检护民生”“检察护企”,检察公益诉讼在守护民生福祉、服务城市发展等方面,正发挥着越来越大的作用。期待这样的公益诉讼更多地惠及民生与发展,让人们遇“检”更美好的未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