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履行法定职责?复议监督促履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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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株洲日报全媒体记者/周圆

    通讯员/颜敏

    “没想到行政复议真的管用。”去年,市民老张因向某区政府申请信息公开却迟迟未获回复而困扰了好一段时间,后在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以下简称“市政府复议办公室”)工作人员的积极推动下,老张不仅顺利拿到书面答复,还促使某区政府完善了信息申请接收、登记、补正、审核、答复、送达、归档等全流程工作机制。

    这一暖心事例,正是我市“复议建议促履职”工作的生动体现。

    行政不作为暴露治理体系短板

    数据显示,2024年度市政府复议办公室受理县市区政府(含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不履行法定职责案件40件,占本级复议案件总量的10.95%。

    行政机关不履行法定职责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部分县市区政府以“无职权依据”为由推脱群众诉求;以“内部交办”代替法定程序;对争议性申请不理不睬。这些超期答复或不答复申请人履职申请的普遍性问题,反映出基层治理存在责任边界模糊、程序意识淡薄和服务理念缺失等深层次问题。

    行政复议破解困境

    为破解这一民生困境,市政府复议办公室构建“三维监督体系”。在个案纠偏方面发力,2024年依据《湖南省行政程序规定》,通过责令政府或部门履职、确认违法等方式,对12个案件予以纠正,有力保障了群众权益。在类案治理方面注力,对近三年县市区政府不作为复议案件深入分析后,2025年1月向各县市区政府等印发《行政复议建议书》,建议明确收件部门,依法及时处理履职申请并书面回复,各行政机关迅速响应。截至目前,我市本级受理同类复议案件数与去年同期相比下降50%,有效发挥了“发出一份建议书,规范一类行政行为”的作用,推动依法行政。

    在系统防控方面用力,落实行政复议意见书、约谈通报、行政复议决定抄告等监督长效机制,定期通报复议案件高发领域、主要问题、产生原因及典型案例。2024年共制发行政复议意见书3份、建议书1份,针对办案中发现执法不规范、证据意识不强等问题,分别向三个县市区政府制发行政复议意见书,督促行政机关规范执法程序、完善决策机制。

    新行政复议法的刚性监督

    新修订的行政复议法增设复议建议书、约谈通报、复议决定抄告等监督制度,助力法治政府建设。行政意见书对违法或不当行政行为提出书面意见,具有强制约束力;行政建议书针对制度漏洞或执法共性问题提出建议,虽不具强制力,但仍需限时反馈整改情况;县级以上政府办理以部门为被申请人的复议案件,需将生效决定书、意见书抄告其上级主管部门,强化了上级对下级执法的监督。

    “件件有回应”是法治政府对人民的庄严承诺,也是基层治理的关键。全市司法行政机关将秉持“复议为民”宗旨,从单纯的“争议解决终端”向“依法行政推手”转变,构建“受理—审查—建议—整改”全链条行政监督闭环,做到既解决已发问题,又预防潜在问题,确保政府权力规范运行,监督有力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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