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动企业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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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株洲日报讯(全媒体记者/沈全华 通讯员/彭友) 3月6日,记者从市应安委办公室获悉,我市已出台八条激励措施,以全面推动企业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

    这八条措施分别是保险费率下浮、专项资金支持、行政执法优化、政务服务保障、金融信贷支持、评优评先推荐、上市培育扶持、实行激励互享。

    在保险费率下浮方面,对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成效明显、工伤事故率低的企业,其工伤保险缴费费率依政策规定下浮,其安全生产责任保险费率也将下浮。值得注意的是,享受下浮费率期间,发生生产安全亡人事故的,不再享受费率下浮优惠政策。

    在专项资金支持方面,申请各种由国家、省、市财政划拨资金的项目,如政府投资补贴、项目贴息和实施财政性资金项目安排时,予以优先支持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成效明显的企业。鼓励各县市区、园区根据本地实际采取以奖代投的方式对达标企业给予适当奖励。

    在上市培育扶持方面,对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成效明显且符合相关上市条件的企业优先纳入上市后备企业库培育,各级监管部门对企业涉及的项目立项、用地审批、能评、环评、安评、消防等手续给予“绿色通道”帮扶支持。

    这些激励措施适用于全市化工、医药、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非煤矿山、冶金、有色、建材、机械、轻工、纺织、烟草、商贸、燃气、建筑施工等行业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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