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年,你的小区可能会有新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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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改造后的公交小区。株洲日报全媒体记者/吴楚 摄

    改造后的原建工技校小区。株洲日报全媒体记者/吴楚 摄

    株洲日报全媒体记者/吴楚 实习生/周丽婷

    刚过去的2023年,您的居住环境有所改善吗?

    年初,各类硬计划相继出炉,今天我们选取其中两个可能与您切身相关的,提取重点。

    看看新年,这些政策对您是否有照拂。

    1.

    今年,137个小区再“升级”

    青黑的沥青路面,草地成片,车位整齐,新加的电梯玻璃幕墙闪闪发亮。去年,通过改造,天元区二中老小区焕然一新,里子、面子都有了。

    城市每天都在发生变化。去年,株洲还有不少类似这样焕发新生的小区。其中有些,还获得了重点关注。

    比如,荷塘区晨光小区成功入选2023年住建部联系示范点,全省只有3个项目入选;荷塘区老旧小区改造智慧物业管理入选全国第8批可复制经验。

    数据显示,去年,株洲共完成老旧小区改造220个。株洲城建老旧小区改造自2019年实施以来,全市共计申报改造项目994个。

    打一战就进一步,去年的老旧小区改造,株洲也探索或完善了不少经验。

    比如,多方资源联动,打造网红街巷,文艺巷将老旧小区改造与历史风貌街区打造及提质微改相结合。

    又如,基层党建引领改造后的老旧小区治理。铁四院改造后,建立“1+6”组织体系,让居民从有事找社区变成有事找小区。

    有了看得见的变化,可复制的经验,今年,株洲老旧小区改造将继续往纵深推进。

    记者从市住建局获悉,根据日前印发的《株洲市2024年度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实施方案》(下称方案),2024年,全市计划改造老旧小区137个、507栋、10942户。

    改造项目遍布全市各县(市)区。《方案》要求,所有项目要在2024年6月底前开工。基础类改造应改尽改,完善类、提升类能改则改,支持有条件的小区加装电梯。

    《方案》还提到,各县(市)区要将财政资金及时拨付至改造项目,积极引入社会资本,大力争取原产权单位支持,鼓励居民出资,多元筹措资金。

    值得注意的是,改造模式再次强调新理念。

    一方面,原则上坚持实施集中连片改造,推行市场化运作模式。在单个社区范围内,将地理位置相邻、历史文化底蕴相近、产业发展相关的老旧小区,合理划定改造片区单元,科学编制片区修建性详细规划。

    另一方面,加强与金融机构交流合作,在不新增政府隐性债务的前提下,培育以有实力国企及社会资本参与、市场化运作的规模化实施运营主体,全过程参与城镇老旧小区改造融资、实施和运营管理,打造“城市综合运营商”。

    “2024年是老旧小区改造中央和省级补助的最后一年,我们要抓住政策机遇,做好政策宣讲,将符合条件的老旧小区应纳尽纳,实现应改尽改。”市住建局相关科室负责人说。

    2.

    市级公租房再出新“办法”

    新的一年,公共租赁保障住房也有了新的变化。近日,市住建局印发《株洲市公共租赁住房保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办法》适用于本市城区范围内(不含渌口区)政府投资建设的公共租赁住房筹集、申请、分配、使用、管理、退出及补贴发放。

    按照要求,公共租赁住房通过集中新建、配建、改建、购买、长期租赁等方式筹集房源。公共租赁住房以同步规划、同步报批、同步建设、同步使用为原则。

    新建公共租赁住房的建筑面积控制标准为:单套建筑面积原则上不超过60平方米。

    公共租赁住房对象有三类:城镇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在本市城区内无自有住房或家庭住房人均面积低于15平方米的家庭,包括城镇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和城镇非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新就业无房职工;在城镇稳定就业的外来务工人员。

    其中,申请公租房保障的申请人需年满18岁,申请之日起前2年无出售、赠与、自行委托拍卖房产,未享受过房改购房、集资建房、经济适用住房和住房补贴等政策;外来务工人员须在本地稳定就业、连续缴纳社会保险12个月(含)以上;申请家庭成员之间具有法定的婚姻、抚养、赡养或者收养关系;申请城镇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公租房保障的家庭须在本市未登记有机动车车辆(摩托车、三轮车除外)。

    公共租赁住房补贴从申请人取得租赁补贴保障资格的次月起开始计发,一般每季度发放一次。市城区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租赁补贴按每月每户300元标准发放,申请人在每季度领取租赁补贴时,当前往街道办事处进行签字确认。

    符合承租公共租赁住房条件的家庭实行轮候配租制度,经审核候符合条件的家庭采取公开摇号等方式确定轮候顺序,其轮候顺序即为选房顺序。

    其中,公共租赁住房按照家庭人口进行配租,一人户家庭可以配租一室一厅房型(含公寓式住房),两人及以上家庭自主选择房型。

    公共租赁住房市场租金标准由市发展改革委员会同市住建局统筹本地各因素综合考虑,在我市缴纳公积金的住房承租人可按规定提取公积金用于住房租金,特殊对象可享受租金减免。

    《办法》规定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实行动态管理,保障资格每年年审一次。公共租赁住房的租赁期限不超过5年,其中新就业无房职工租赁期限不超过3年。公共租赁住房由房屋所有权人与承租人共同管理。市、区住房保障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街道办事处应当设立举报投诉渠道,有关部门收到举报、投诉后,将依法及时核实、处理。

    据悉,《办法》自2023年12月29日起实施,国家、省、市公共租赁住房政策另有规定的,按其规定执行。

    3.

    城中村改造,向上争、向前冲

    本月初,由市住建局、石峰区政府、天元区政府、市城发集团组成的一只调研队伍先后来到石峰区中车株洲所周边、天元区大坪二三队等城中村,了解改造情况。

    这背后,释放出一个重要信号:2024年,株洲城中村改造将迎来新动作。

    2023年7月24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在超大特大城市积极稳步推进城中村改造的指导意见》,株洲敏锐感知,随即开始前期工作。

    经过数月调研,形成一份报告。根据报告,我市将具备以下三个特点的区域确定为城中村:

    位于城市辖区内,纳入街道办事处社区或村,居住人员或生产生活人员较为密集;区域至少一半房屋为自建房或至少一半房屋的土地为集体所有;区域“脏乱差”,公用基础配套落后,公共卫生、房屋、消防安全隐患大,随意乱搭乱建。

    经过初步摸排,株洲石峰、荷塘、天元、芦淞四区共有城中村116个。

    过去两个月来,市内关于城中村改造动作不断,先是邀请北京专家开展大型讲座,而后在城中村现场召开两次居民大会。本月初,市政府主要领导又调度城中村改造,亲自讲解政策,并要求各区各部门抢抓国、省政策机遇,摸清底细,做好规划,早启动、早受益。

    “国家在超大特大城市积极稳步推进城中村是重大机遇,对改善群众居住条件、提升城市形象、消除城市安全风险都将发挥重要作用,我们将主动作为,加强研究和对接。”市住建局相关科室表示。

    据悉,目前,各区政府正在组织开展城中村摸排,形成城中村、自建房、棚户区分类统计台账,分类施策。此外,我市城中村改造工作专班,已经纳入市城市更新办领导和统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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