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出让公告 [2021]网挂第314、31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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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经株洲市人民政府批准,株洲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决定以网上挂牌方式出让两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并委托株洲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具体承办。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网上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技术指标

    地块

    编号

    土地

    位置

    出让

    土地面积

    (平方米)

    土地

    用途

    竞买

    保证金

    (万元)

    挂牌

    起始价

    (万元)

    增价

    幅度

    (万元)

    出让

    年限

    规划技术指标[2021]网挂第314号芦淞区枫溪街道办事处枫燎社区57398.81㎡(合86.0982亩)城镇住宅兼容商服用地(商服5%)818927294273 住宅70年

    商服40年

    容积率:1.0<Far≤2.2;

    建筑密度:≤22%;

    绿地率:≥35%;建筑限高:80m。

    [2021]网挂第315号芦淞区枫溪街道办事处枫燎社区41078.02㎡(合61.6170亩)城镇住宅兼容商服用地(商服5%)563918794273 住宅70年

    商服40年

    容积率:1.0<Far≤2.2;

    建筑密度:≤22%;绿地率:≥35%。

    二、土地开发程度:现状土地利用条件供地。

    挂牌起始价格包括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金,不包括交易过程中应缴纳的税费。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公司、企业、其他组织、个人(法律法规另有规定者的除外),均可参加申请。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出让按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在互联网上交易,即通过株洲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土地、矿产交易系统进行。通过网上注册、办理数字证书、按要求足额交纳竞买保证金的申请人,可参加网上挂牌交易活动。

    四、本次网上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株洲市网上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则》《株洲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出让系统操作说明》和《株洲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出让须知》等文件,有意竞买者可登录株洲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土地、矿产交易系统(*********)查询。[2021]网挂第314、315号申请人可于2021年11月29日至2021年12月20日,在网上浏览或下载本次挂牌出让文件,并按上述文件规定的操作程序参加竞买。

    五、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在互联网上进行。[2021]网挂第314、315号网上挂牌报名时间:12月13日8:00至2021年12月20日17:00止。网上挂牌报价时间:[2021]网挂第314号2021年12月13日8时起至2021年12月22日14:40时止;[2021]网挂第315号2021年12月13日8时起至2021年12月22日15时止。

    六、申请人应当在网上挂牌报名截止前登录株洲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土地、矿产交易系统,在系统上提交竞买申请并支付竞买保证金。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2021年12月20日17时。挂牌报价时间截止时,经系统询问,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的,系统自动进入网上限时竞价程序,通过竞价确定竞得人。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1.[2021]网挂第314号:

    (1)地块公示条件:需配建独立占地6班以上幼儿园一所;建筑面积不小于2160㎡,占地面积不小于3600㎡,建成后移交人民政府可退反幼儿园计容建筑面积的土地出让金(按幼儿园计容建筑面积×宗地成交楼面地价×40%核算);竞得人应按《关于促进商住用地有序供应有效利用专项工作方案》文件要求,缴纳本宗地应分摊的学位保障费用。

    (2)土地开发建设必须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出具的《地块规划条件》(B1[2021]0100)及蓝线图实施。

    (3)成交总价款由竞得人自成交之日起30日内缴至不低于50%,360日内全额缴清。逾期未缴部分,根据相关规定,征收违约金。

    (4)提醒竞买意向单位在竞买过程中应对本宗土地进行实地踏勘,并完全知晓土地现状情况,对按现状交地无异议。宗地纳入市土地储备,由株洲市城市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按现状条件交地,因交地产生的相关法律责任由株洲市城市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负责。

    2.[2021]网挂第315号:

    (1)地块公示条件:①需配建独立占地6班以上幼儿园一所;建筑面积不小于2160㎡,占地面积不小于3600㎡,建成后移交人民政府可退反幼儿园计容建筑面积的土地出让金(按幼儿园计容建筑面积×宗地成交楼面地价×40%核算);②竞得人应按《关于促进商住用地有序供应有效利用专项工作方案》文件要求,缴纳本宗地应分摊的学位保障费用。

    (2)土地开发建设必须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出具的《地块规划条件》(B1[2021]0099)及蓝线图实施。

    (3)成交总价款由竞得人自成交之日起30日内缴至不低于50%,360日内全额缴清。逾期未缴部分,根据相关规定,征收违约金。

    (4)提醒竞买意向单位在竞买过程中应对本宗土地进行实地踏勘,并完全知晓土地现状情况,对按现状交地无异议。宗地纳入市土地储备,由株洲市城市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按现状条件交地,因交地产生的相关法律责任由株洲市城市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负责。

    八、如果在参加本次网上挂牌出让活动的过程中遇到疑难问题,请及时联系,联系电话如下:

    省自然资源厅举报电话:0731-89991216

    网上挂牌出让业务咨询电话:0731-28681395(资源交易科);

    系统使用服务咨询电话:0731-28681391(技术信息科);

    湖南CA办理咨询电话:0731-28681394(CA办理窗口);

    株洲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咨询电话:0731-28685027(自然资源开发利用科)。

    株洲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株洲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1年11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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