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案惊奇
株洲日报·掌上株洲讯(记者/沈全华 通讯员/陈双容) 近日,经开公安分局发布案情称,该局成功侦破一起组织考试作弊案,抓获以熊某为首的4名嫌疑人,查获8台涉案电子设备。
2021年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简称“自考”)期间,该局经侦与网安中队民警接到上级业务部门派发警情称,有人在考试中作弊,要求立即开展相关调查。经过侦查,民警很快锁定以熊某为首的犯罪团伙。考试尚未结束,4名嫌疑人就全部落网。
经查,熊某是一家培训机构的老板。他以所谓的“考试包过”承诺大量招收学生,实际上以“辅助学生”为幌子,让学生夹带通信设备进入考场,自己则安排专人在考场外向学生发送答案。经初步统计,涉案金额为100万余元。
目前,熊某等4人已被警方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在进一步调查之中。
经开公安劝诫广大考生,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读书没有捷径,如果有,那也是“笨鸟先飞”。
考试作弊涉嫌罪名
【组织考试作弊罪】
在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中,组织作弊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为他人实施前款犯罪提供作弊器材或者其他帮助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非法出售、提供试题、答案罪】
为实施考试作弊行为,向他人非法出售或者提供第一款规定的考试的试题、答案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代替考试罪】
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第一款规定的考试的,处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