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网挂第209号地块更正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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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我中心于2021年11月5日,收到株洲市渌口区自然资源局《关于更正网挂第[2021]209地块信息的函》,该函明确“我局[2021]网挂第209号地块,需更正以下内容:1.将土地用途中的商业占比由“可兼容商业比例≤15%”更正为“可兼容商业比例≤10%”;2.将“竞得人必须自成交之日起一个月内全额缴清土地成交价款。逾期未缴部分,根据相关规定,征收违约金。”更正为“竞得人必须自成交之日起三个月内全额缴清土地成交价款。逾期未缴部分,根据相关规定,征收违约金。”我中心依据株洲市渌口区自然资源局来函意见,特此对外发布[2021]网挂第209号地块更正公告。

    株洲市渌口区自然资源局

    株洲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1年1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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