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日报·掌上株洲讯(记者/俞强年 通讯员/漆小丽) 记者昨日从市河长办获悉,我市河长制工作今年第三季度的考核结果已揭晓:茶陵县、芦淞区分别排名A类、B类第一,攸县、荷塘区分别排名A类、B类末尾。
为检查评估第三季度的河长制工作,10月中旬,市河长办、市水利局相关人员采取实地察看、追踪访问、查看资料等方式,对各县市区河长制工作进行督查考核,重点考核各县市区河长制重点工作任务推进、一河一策编制、河长履职、市6号总河长令落实和交办问题整改落实等情况。
经综合评估,各县市区第三季度河长制工作考核结果揭晓,A类:第一名,茶陵县(98分);第二名,渌口区(97分);并列第三名,炎陵县、醴陵市(均为96.5分);第四名,攸县(94.5分)。B类:第一名,芦淞区(95分);并列第二名,天元区、云龙示范区(均为94分);第三名,石峰区(93.5分);第四名,荷塘区(93分)。
第三季度的考核结果将纳入河长制年度考核内容,作为年度考核的重要依据。考核发现的相关问题正在整改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