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日报·掌上株洲讯(记者/沈全华 通讯员/陈双容) 近日,经开公安分局查处3起砖厂违法排放污染物案,依法对3家砖厂相关负责人予以行政拘留5日处罚。
此前,该分局治安大队接到市生态环境局移交案件,鑫鑫页岩空心砖公司、城东塔桥建材公司、嵩崟页岩砖公司等3家砖厂没有按要求在脱硫酸循环水池中添加氢氧化钠,导致工业废气直排,污染环境。执法人员用PH试纸对脱硫塔碱液循环池废水进行测试,PH值为6(正常值为10-12),呈酸性,达不到碱液脱硫的效果。
经查,以上3家砖厂安全生产负责人杨某、唐某、王某疏于管理,没有按要求在脱硫酸循环水池中添加氢氧化钠,导致工业废气直排,存在不正常运行防治污染设施,逃避监管违法排放污染物的违法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六十三条第三项之规定,经开公安分局依法对3人违法排放污染物执行行政拘留5日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