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国语石峰学校二(7)班 周苗彤
证号:21031224156
指导老师:肖艺娟
今天,我和校园记者一起去参观了“石峰区人民法院”,我的内心很激动。
让我印象最深的地方是:荣誉室,墙上挂满了荣誉证,如全省优秀单位、优秀单位、先进单位……石峰区人民法院能有这么多荣誉,充分说明了这个单位为民办实事,得到了社会的认可。
法官还给我们看了法锤:法官一锤它,同学们就立马安静。那声音清脆而庄严。
参观完法院,工作人员告诉我们:“大家都应该遵守法律法规,不要触犯法律。”我懂得了,一定要做一个守法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