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法治之力 筑发展之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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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石峰区法院法官深入社区发放防诈骗资料。 通讯员供图

    攸县法院巡回法庭深入乡镇。 通讯员供图

    荷塘区法院送法进校园。 通讯员供图

    芦淞区法院在温州商会挂牌成立诉源治理工作站。 通讯员供图

    株洲日报·掌上株洲记者/贺天鸿 通讯员/罗达 罗丽芳 喻志强 刘婧

    社会发展,离不开法治护航;百姓福祉,离不开法治保障。近年来,我市各基层法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统筹推进法治建设,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坚实法治保障。

     

    坚持党建引领 司法绩效全省法院第一

    今年,石峰区法院在区委坚强领导,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区政府、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在上级法院的科学指导下,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努力推动法院工作实现新发展。

    筑牢思想之基,在坚持党的领导上旗帜鲜明

    石峰区法院党组及全体干警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湖南重要讲话指示精神和《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深入开展党史学习教育和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活动。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 忠实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神圣职责,各项工作紧抓不放,将党的领导贯穿始终、落到实处,确保法院工作始终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

    坚持把政法队伍教育整顿作为重要的政治任务来抓,坚决贯彻中央和省委、市委、区委安排部署要求,在区委、区委政法委的正确领导,上级法院、省第三指导组及法院指导专班的指导下,围绕“五个过硬”要求,着力突出“四项任务”,努力抓好“三个环节”,扎实深入推进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工作,组织领导坚强有力,各项工作取得实效。

    目前,石峰区法院顺利完成了政法队伍教育整顿的评估和“回头看”检查验收,实现了筑牢政治忠诚、清除害群之马、整治顽瘴痼疾、弘扬英模精神的目标。

    狠抓中心工作,在服务转型发展上担当作为

    石峰区法院始终把审判执行工作放在区委、区政府、区委政法委工作大局中进行谋划,围绕区委、区政府、区委政法委工作部署,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今年新冠肺炎疫情风暴来临株洲时,石峰区法院第一时间响应区委区政府和上级法院工作部署,立即组织在职干警下沉社区开展疫情防控工作。谭姣等16名85后青年志愿干警闻令而动,逆向而行,主动报名下沉社区协助社区开展三轮核酸检测等防疫工作。

    大力帮扶辖区企业,以深入开展和推进“五个一”、“产业项目建设年”、“温暖企业”等活动为契机,推动形成平等有序、充满活力的法治化营商环境,进一步增强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主动性、积极性和实效性,召开“营商环境优化年”活动执行兑现大会暨新闻发布会,集中兑现拖欠民营企业、中小微企业账款和农民工工资1500余万元。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依法打击刑事犯罪,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切实抓好民商事审判,切实破解执行难,依法保障民营企业和企业家的合法权益,助推石峰经济转型升级。

    今年1月至7月,石峰区法院在司法绩效考核中,得分位居全省法院同类法院第一名,得到省高院田立文院长的表扬,并在全省法院绩效推进会上做典型经验交流。

    坚持司法为民,在建设平安石峰上保障有力

    石峰区法院积极做好民法典实施各项工作,审理好涉民生案件,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充分利用网格平台联系群众的优势,为人民群众提供优质、高效、快捷、精准的诉讼服务。积极参与市域社会治理,推动、规范和保障党委政府领导下的诉源治理,切实做好社会综合治理和平安建设相关工作。出台《“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工作方案》,开展“警民同心、网格走亲”实践活动,深入社区开展党史学习教育“微宣讲”,运用上门立案、诉前调解等方式化解群众纠纷。充分发挥审判职能,推出诉讼服务便民利民“十条措施”、执行便民利民“十项措施”。加强法治宣传,邀请中小学师生走进法院参加“法院开放日”2次,深入社区、街道、企业开展国家安全、民法典、禁毒、防电信诈骗、食品药品安全、环境保护等方面的法治讲座和法治宣传。深入开展“院长法治课 庭长公开庭”为主题的法治宣讲活动,今年9月23日,石峰区法院副院长尹强送法到外国语石峰学校,让法治观念植根未来,深入人心。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 树牢司法为民宗旨

    近年来,攸县法院始终坚持人民立场、人民至上,为实现人民群众对公平正义的期待、对美好生活的向往而不懈奋斗。

    提供更优质量的诉讼服务

    加快推进新审判法庭建设,于今年8月2日正式投入使用,诉讼服务中心面积扩大至260平方米,集约立案咨询、信访接待、当事人自助等多项功能,诉讼服务条件有了跨越式的提升,当事人提起和参与诉讼活动更为便捷。

    开通并积极运用电子送达、跨域立案、网络开庭调解等线上诉讼服务功能,使诉讼参与人足不出户便能享受到优质服务,有效减轻群众诉讼。特别是新冠肺炎疫情严重期间,借助“湖南移动微法院”、“云上法庭”等智慧法院成果,克服疫情障碍为2000余人及时提供了诉讼服务。

    落实司法惠民举措,拓宽司法救助资金来源,规范司法救助申请程序,今年来向生活特别困难的79名当事人缓、减、免诉讼费和发放司法救助金65万余元,让应该得到救助的困难当事人得到应有的救助,彰显人文关怀,释放司法温暖。

    促进更有成效的纠纷化解

    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在乡镇街道、行政机关、经济园区设立诉调对接工作站14个,发挥人民法庭矛盾纠纷化解前沿阵地作用,坚持调解优先、调判结合,每年将数千起纠纷化解在诉前。固定每周一为院领导接待日,班子成员轮流进行来访接待,确保群众合理诉求得到高度重视、切实处理、及时反馈。

    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司法需求,大力开展“巡回办案”,将调解、审判现场搬到基层组织、田间地头、群众家中,今年来上门调解27件、巡回审判12场次,通过以案释法、以法明理,在化解矛盾纠纷的同时实现淳化民风、文明乡风的社会效果。

    积极探索创新符合未成年人身心健康发展规律和特点的审判方式,成为全省首批、全市唯一设置“少年法庭”的基层法院,加大对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的保护力度,对遭受家暴或面临家暴危险的当事人及时发布人身安全保护令,铸起反家暴“防护盾”。

    实现更高水平的案件办理

    开展审判质量、效率和公信力“提升年”“巩固年”和“深化年”系列活动。依托数字法院和执行指挥系统狠抓审判执行流程监控,通过编发审判管理通报、下发院长督办令,及时预警、限期办结,提升审判执行效率。今年,案件质量、审判效率、司法效果等主要指标综合排名均位于全省基层法院前列。

    出台《关于民事案件繁简分流和速裁工作实施办法》,在立案庭建立“员额法官+法官助理+书记员+送达专员”专业速裁团队负责简单民事案件的速裁工作,平均案件审理周期仅7.9天。形成以员额法官为核心的“1审+2执+3书+2协”执行团队和“1审+1助+1书”的普通民事案件审判团队办案模式,办案效率大幅提升,执行案件结案周期同比缩短21.7天,民事案件平均审理周期同比缩短23.13天。

    不断加强案件质量保障机制建设,建立专业法官会议制度、完善院庭长监督机制,严格落实司法责任制,真正做到“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在案多人少压力日益凸显、办案速度大幅提升,案件质量长期以来保持在先进水平,今年来民事一审案件改判率为0.22%、发回重审率为0.13%,刑事案件无一发回重审或改判。

    营造更浓氛围的法治环境

    主动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通过发放宣传资料、提供法律咨询、开展法治讲座等多种形式,积极开展“法律五进”活动,今年来送法进机关9次、进乡村6次、进社区4次、进企业6次、进学校8次,提供法律咨询110余人次,发放宣传资料16000余份。

    在加强电视台、报刊和法制宣传栏等媒体的基础上,充分发挥“两微一站”等新媒体的传播优势,今年来多渠道发布相关工作动态和普法资讯110余期,不断提高法治宣传的覆盖面、影响力和公众参与度。

    积极参与“网格走亲、警民同心”活动,组织92名干警下沉到42个村(社区),通过面对面交流了解民情民意,同时立足本职工作,从居民服务、矛盾调解、普法宣传等方面入手,帮助提升网格化服务管理工作的水平,加强人民法院与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

    弘扬新时代枫桥经验 荷塘区法院加强基层 诉源治理工作

    市第十三次党代会顺利召开,作为基层法院,如何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荷塘区法院从四个方面,为荷塘区创建基层治理先行区贡献了一份强大的助力。

    始终坚持党委领导

    人民法院是党领导下的国家审判机关,人民法院工作是党和国家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具有鲜明的政治属性和执政属性,这决定了人民法院各项工作的开展,必须始终坚持党的绝对领导。诉源治理作为社会治理的一项重要内容,开展诉源治理工作必须紧紧依靠党的领导,维护党的权威,把党的领导落实到各领域各方面各环节。

    推进“诉源治理”应当走出各自为阵的窠臼,荷塘区法院深刻认识解纷力量的多元性,明确党组织的领导作用,努力实现“党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负责、部门联动、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科技支撑”的治理新格局。在党的领导下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把预防矛盾纠纷贯穿于重大决策、地方立法、行政执法、司法诉讼等全过程,着力在源头上减少矛盾纠纷,关口上管控诉讼增量。

    面对困难,破除思维定式

    荷塘区法院自2016年来案件年均增幅保持在7.3%左右,员额法官人年均结案即将突破260件。但是在案件持续增长的同时,审判力量特别是员额法官数短期内难以大量增加,案多人少矛盾日益加剧。

    为此,荷塘区法院要求干警们自己要走出误区,执法办案不仅要恪守司法的被动中立,同时还要强调司法的能动。人民法院在行使国家审判权的同时,还负有推进法治建设、参与社会治理的责任。

    “诉源治理”既是为法官减负减压、提升办案质效的关键之策,更是落实以人民为中心、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根本之举。

    注重协调配合,多部门联手共筑防线

    近年来,荷塘区法院密切与政府各部门沟通协作,健全诉讼与非诉讼相衔接的矛盾纠纷解决机制。以大力弘扬新时代“枫桥经验”为契机,全面构建和解、调解、仲裁、行政裁决、行政复议、诉讼等有机衔接、相互协调的多元化纠纷解决体系,深入推进“诉非衔接、公调对接、检调对接、访调对接”等工作机制建设,不断提升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质效。

    目前,在荷塘区法院努力推动下,荷塘区形成了涵盖交通事故、劳动争议、婚姻家事等常见纠纷的联调机制。有效整合行政机关、人民调解组织、行业协会、司法审判等资源,有机衔接相关解纷机制。筑起了人民调解、行政调解与行业调解、司法调解三道防线。

    强化科技赋能

    荷塘区法院紧紧抓住新科技革命的最新成果,主动适应社会治理模式、矛盾预防形式、纠纷解决方式的新要求,以“智慧法院”建设为核心,整合集约、跨界融合,为群众提供立体化、全天候、普惠式的解纷服务。

    目前,荷塘区法院已做好“诉前”、“诉中”、“诉后”各个平台建设。诉前,加快建成线上线下多元解纷平台。通过“线下”在辖区人口相对密集的镇(街道)设立诉源工作治理站,组建社区法院团队(工作室),努力实现辖区各镇(街道)诉源治理工作站全覆盖,将大量纠纷化解在诉前。“线上要”建成“一体整合、集约便捷”的诉讼服务体系,完成对“湖南智慧法院”、“在线调解”、“人民调解”等平台的部署。诉中,健全诉讼与调解对接平台建设,通过“一站式”诉讼服务体系建设,实现一体融合自助立案、自动导诉、在线调解、司法确认、简案速裁。诉后,完善社会治理决策参考平台应用,通过对纠纷解决的全程管控,智能化数据采集、对比分析,常态化分析研判类型化案件。

    “诉源治理”是新时代基层治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和有力抓手,既是中华文明的历史传承,也是现代社会治理的不懈追求。荷塘法院将上下求索,把“诉源治理”工作打造成新时代坚持和发展“枫桥经验”的典型样本,为建设实力更强、环境更优、人民更幸福的现代化新荷塘贡献司法力量。

    治源头、亮名片 芦淞区法院始终从人民 群众的司法需求出发

    近年来,芦淞区法院坚持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将“繁简分流、轻重分离、快慢分道”诉讼制度改革和深化诉源治理作为工作重点,推动纠纷处理模式从事后处理向源头防控转变,从源头上减少诉讼增量,取得了速裁案件占比率、民商事案件调撤率、审判质效“三同升”的良好效果。同时,不断加大普法力度,普治并举,提高人民群众对法律法规的知晓度、法治精神的认同度、法治实践的参与度,增强全社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自觉性、主动性。

    构建诉源治理平台

    为芦淞经济发展保驾护航

    科学织“网”,构建诉源治理平台。紧紧依靠党委领导政府支持,切实发挥人民法院在诉源治理中的参与、推动、规范和保障作用。根据辖区内涉诉纠纷分布情况、主要类型及成因,在矛盾纠纷多发的市场群、温州商会、建设银行设立了诉源治理工作站,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与法官共同调解。

    自2020年以来,三个工作站共召开协调会议31场,接待来访群众290余人次,化解矛盾纠纷179件。如新城中网络批发市场业主办证纠纷,为166名业主办理了不动产权证;身患癌症晚期的彭某夫妻索要投资尾款纠纷;对芦东市场升级改造提前介入,消除公司与经营户的巨大分歧。

    多方结对强强联合

    高效化解矛盾

    多方参与,凝聚诉源治理合力。芦淞区法院与区教育局、区妇联、区交警大队等单位对接,就校园伤害纠纷、家事纠纷、交通事故纠纷、劳动争议仲裁等建立诉前联动纠纷解决机制,与区司法局联合,建立诉讼与公证对接工作室,由公证机构派驻人员入驻法院诉讼服务中心,处理法院分流的与公证相关的案件;与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区对接,构建裁审对接工作机制,最大限度地减少和解决劳动争议。聘请3名特邀调解员,自2020年以来,共调解案件469件,化解矛盾纠纷290起。

    诉调对接,提升诉源治理效力。芦淞区法院对于符合诉前调解条件的,经当事人同意进入诉前调解程序。对经调解达成调解协议的,依法进行司法确认或出具调解书;调解不成的,及时转入立案程序。对简单案件就地开展速裁快审工作,实现快速解纷。自2020年以来,芦淞法院诉前调解案件数5774件,调解成功率93.99%,调解期限18.33天,音视频调解数1866件,成功分流了全院60%的民事案件。

    努力打造普法名片

    多种途径让法律深入人心

    品牌普法,营造诉源治理氛围。芦淞区法院将普法与治理相结合,创新普法工作理念、持续打造“芦法小讲堂”与“送法五进”等两个普法品牌,线上线下相结合,不断提升普法宣传实效,拓展普法广度深度,让人民群众知法。

    截止目前,“芦法小讲堂”共拍摄制作普法作品100余个,通过微信、微博、抖音等平台及辖区街道办、广场的电子显示屏进行传播,被人民法院报、湖南省委政法委、湖南省高院、湖南日报、湖南卫视、湖南都市等转载采用。有49篇视频登上“学习强国”湖南平台,在全省基层法院中首屈一指。

    并且,芦淞区法院还成立了芦淞区法官宣讲团,持续开展“送法进校园、送法进社区、送法进企业、送法进乡村、送法进机关”的“送法五进”活动,紧扣污染防治、精准脱贫、防范风险“三大攻坚战”、温暖企业行动、产业项目征迁等重点工作,针对受众群体有的放矢,重点普及与受众密切相关的法律知识。自成立以来,法官宣讲团共开展义务普法活动100多余场次,辐射了芦淞辖区内多个阶层群体、团体、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宣讲团深受广大群众喜爱和欢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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