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部门发文防范和处置虚拟货币交易炒作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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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记者9月24日从中国人民银行了解到,近日人民银行等十部门发文,明确境外虚拟货币交易所通过互联网向我国境内居民提供服务同样属于非法金融活动,金融机构和非银行支付机构不得为虚拟货币相关业务活动提供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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