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日报·掌上株洲讯(记者/陈正明) “没想到事情解决得这么顺利,向你们深表感谢……”近日,上海市某金融公司一名女高管吴敏(化名)向株洲市纪委监委驻市中级人民法院纪检监察组副组长罗勇发来一条感谢短信。
今年8月15日,罗勇收到一个上海陌生手机号码发来的求助短信。对方自称是上海某金融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吴敏,于8月8日晚突然收到公司人力资源部门通知,称其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上有一条被株洲市中院列为被执行人的公开信息,执行标的高达2600余万元。基于该信息,金融公司决定取消针对其的股权激励资格,并要求限期作出合理说明。自认为没有涉诉涉执经历的吴敏,带着困惑、焦虑的心情,以特快专递的方式向株洲市中院递交撤销申请,并向纪检监察组发出求助短信。
吴敏是真欠下巨额债务没有偿还,还是一场误会?罗勇在收到短信后,立即与市纪委监委驻市中院纪检监察组同事一起核实相关情况。原来,吴敏被列为被执行人,依据源于一份刑事判决书。但该判决书的被告并不是吴敏,判决书主文也没有涉及吴敏,只是在判决书附表中有一笔冻结金额为886元的款项所有人为吴敏。据了解,她曾购买过涉案公司的理财产品。
吴敏购买理财产品没有任何的主观违法故意或者客观的违法行为,更不是案件当事人,将她列为被执行人并显示执行标的2600余万元是不严谨的。经充分讨论后,纪检监察组要求市中级人民法院启动核查程序。
近日,吴敏赶到株洲市中院。在纪检监察组干部的陪同下,有关法官依法对吴敏进行询问并履行相关法律手续后,撤销了上述存在不实内容的执行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