位于芦淞区纺织路洗煤厂五宗土地协议出让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审定。从即日起向社会公开发布公告,公示期十日,内容如下:
株洲纳微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年产300吨硬质合金
产品建设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示
株洲纳微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年产300吨硬质合金产品建设项目(征求意见稿)已编制完成,现按规定进行信息公示,公众可访问:https://*********/gongshi/1/1321.html,或至建设单位查阅纸质版,有相关建议和意见请通过以下方式联系。秦总,13507335766。
其他
交易条件
⑴经公示十日,无异议后,将上述五宗地以协议方式出让给株洲天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出让面积分别为58.62㎡、19.09㎡、16.24㎡、56.44㎡、55.78㎡,土地用途为商服用地,出让年限为40年。⑵应补缴的土地出让金415万元由株洲天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自公示结束之日起10日内一次性全额缴清,方可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⑶株洲天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必须按照原市规划局2018年5月8日的出具的复函,维持现状,不得有任何新的建设行为。⑷ 如相关权利人、利害关系人等对本次协议出让存有异议,请自本公告见报之日起10日内,以书面形式提交至株洲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503办公室开发利用科。
土地位置 株洲市芦淞区纺织路
洗煤厂
土地级别商服一级9101元/㎡土地面积分别为58.62㎡、19.09㎡、16.24㎡、56.44㎡、55.78㎡,均为分摊面积。出让面积分别为58.62㎡、19.09㎡、16.24㎡、56.44㎡、55.78㎡,均为分摊面积。容积率/建筑密度/建筑限高/绿地率/土地用途商服用地出让年限40年 土地供应
开发程度
现状土地利用条件供地供地对象株洲天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出让价格分别按1942万元/亩、2988万元/亩、1241万元/亩、1952万元/亩、1047万元/亩,确定出让价格为171万元、86万元、31万元、88万元、166万元,应补缴土地出让价款分别为136万元、73万元、19万元、133万元、54万元,合计为415万元。
株洲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株洲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1年8月20日
炎帝春茶、酃峰牌土特产
炎陵县酃峰高山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
进驻:
扶贫832平台
发货点:天元区青山寨四件宝特产店(政府采购网)
电话:18873386108何先生
株洲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出让公告
[2021]网挂第137、138、139、140、141、142号
经茶陵县人民政府批准,茶陵县自然资源局决定以网上挂牌方式出让六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并委托株洲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具体承办。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网上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技术指标
地块
编号
土地
位置
出让
土地面积
(平方米)
土地
用途
竞买
保证金
(万元)
挂牌
起始价
(万元)
增价
幅度
(万元)
出让
年限
规划技术指标[2021]网挂第137号利民办事处桥边村5543.94商业用地(60%以上)、可兼容住宅用地(40%以内)1205120510商业用地40年,住宅用地70年 容积率:2.5以内;建筑密度:35%以内;
绿地率:20%以上;
建筑限高:檐口高度60米以内(其中50米以上建筑面积占比不得超过总建筑面积的50%)。
[2021]网挂第138号云阳街道前农社区41431.49居住用地(85%以上)可兼容商业用地(15%以内)4268853550住宅用地70年,商业用地40年 容积率:2.2以内;建筑密度:30%以内;
绿地率:30%以上;
建筑限高: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确定的保护及建设控制地带建筑高度按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要求执行;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及建设控制地带以外建筑最高高度(A地块54米,B地块36米)。
[2021]网挂第139号利民办事处桥边村和马江镇长联村131228.23教育科研用地1977658850教育科研用地50年 容积率:0.8以内;建筑密度:30%以内;
绿地率:32%以上;建筑限高:檐口高度24米以内。
[2021]网挂第140号茶陵县马江镇红旗村3267.86住宅用地22122110住宅用地70年 容积率:1.0-1.5以内;建筑密度:35%以内;
绿地率:25%以上;建筑限高:檐口高度18米以内。
[2021]网挂第141号茶陵县高陇镇湘东村1250商业(加油加气站)用地1241245商业用地40年 容积率:1.0以内;建筑密度:40%以内;
建筑限高:檐口高度13米以内。
[2021]网挂第142号茶陵县下东街道办事处头铺村11780.16住宅用地2074207410住宅用地70年 容积率:1.8以内;建筑密度:43%以内;
绿地率:25%以上;建筑限高:檐口高度15米以内。
土地开发程度:现状土地利用条件供地。
挂牌价格包括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金,不包括交易过程中应缴纳的税、费。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公司、企业、其他组织、个人(法律法规另有规定者的除外),均可参加申请。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出让按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在互联网上交易,即通过株洲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土地、矿产交易系统进行。通过网上注册、办理数字证书、按要求足额交纳竞买保证金的申请人,可参加网上挂牌交易活动。
四、本次网上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茶陵县网上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则》、《茶陵县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出让系统操作说明》和《株洲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出让须知》等文件,有意竞买者可登录株洲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土地、矿产交易系统(*********)查询。[2021]网挂第137、138、139、140、141、142号申请人可于2021年8月20日至2021年9月16日,在网上浏览或下载本次挂牌出让文件,并按上述文件规定的操作程序参加竞买。
五、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在互联网上进行。网上挂牌报名时间:[2021]网挂第137、138、139、140、141、142号均为2021年9月9日8时起至2021年9月16日17时止。网上挂牌报价时间:[2021]网挂第137号2021年9月9日8时起至2021年9月18日9时止;[2021]网挂第138号2021年9月9日8时起至2021年9月18日9时30分止;[2021]网挂第139号2021年9月9日8时起至2021年9月18日10时止;[2021]网挂第140号2021年9月9日8时起至2021年9月18日10时30分止;[2021]网挂第141号2021年9月9日8时起至2021年9月18日11时止;[2021]网挂第142号2021年9月9日8时起至2021年9月18日11时30分止。
六、申请人应当在网上挂牌报名截止前登录株洲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土地、矿产交易系统,在系统上提交竞买申请并支付竞买保证金。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2021年9月16日17时。挂牌报价时间截止时,经系统询问,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的,系统自动进入网上限时竞价程序,通过竞价确定竞得人。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1.[2021]网挂第137号
(1)竞得人应在成交确认书签订并完成土地出让成交公示后,10个工作日内签订出让合同。
(2)土地成交价款由竞得者在签订出让合同一个月内缴纳50%,剩余50%可在签订出让合同后60日内缴清,逾期未缴部分,根据相关规定,征收违约金。
(3)竞买意向单位在竞买过程中应对本宗土地进行实地勘踏,并完全知晓土地现状情况,对按现状交地无异议。
(4)竞得人须严格按照2021年8月2日出具的《茶陵大道西侧宗地规划条件通知书(茶规通【2021】18号)》的要求实施。
(5)由茶陵县自然资源局土地储备中心按现状条件交地,并承担因交地产生的相关法律责任。
2.[2021]网挂第138号
(1)竞得人应在成交确认书签订并完成土地出让成交公示后,10个工作日内签订出让合同。
(2)土地成交价款由竞得者在签订出让合同一个月内缴纳50%,剩余50%可在签订出让合同后60日内缴清,逾期未缴部分,根据相关规定,征收违约金。
(3)竞买意向单位在竞买过程中应对本宗土地进行实地勘踏,并完全知晓土地现状情况,对按现状交地无异议。
(4)项目A地块报批红线内、规划红线外预留一条6米宽的公共通道(四址以自然资源局规划和放线为准),由竞得人负责施工建设并承担全部费用,经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对工程质量验收合格后,无偿交付给茶陵县人民政府。
(5)由于该宗地属于历史文化名城片区,项目开发建设须与历史文化名城的规划建设要求相结合,不得违规开发建设。
(6)竞得人须严格按照2021年5月8日出具的《茶陵县2018年第一批次城镇建设用地(地块二)规划条件通知书(茶规通【2021】4号)》要求实施。
(7)由茶陵县自然资源局土地储备中心按现状条件交地,并承担因交地产生的相关法律责任。
3.[2021]网挂第139号
(1)竞得人应在成交确认书签订并完成土地出让成交公示后,10个工作日内签订出让合同。
(2)土地成交价款由竞得者在签订出让合同一个月内缴纳50%,剩余50%可在签订出让合同后60日内缴清,逾期未缴部分,根据相关规定,征收违约金。
(3)竞买意向单位在竞买过程中应对本宗土地进行实地勘踏,并完全知晓土地现状情况,对按现状交地无异议。
(4)竞得人须严格按照2021年8月2日出具的《茶陵县职业中专(一期)建设项目规划条件通知书》(茶规通〔2021〕20号)的要求实施。
(5)由茶陵县自然资源局土地储备中心按现状条件交地,并承担因交地产生的相关法律责任。
4.[2021]网挂第140号
(1)竞得人应在成交确认书签订并完成土地出让成交公示后,10个工作日内签订出让合同。
(2)土地成交价款由竞得者在签订出让合同一个月内缴纳50%,剩余50%可在签订出让合同后60日内缴清,逾期未缴部分,根据相关规定,征收违约金。
(3)竞买意向单位在竞买过程中应对本宗土地进行实地勘踏,并完全知晓土地现状情况,对按现状交地无异议。
(4)竞得人须严格按照2021年4月26日出具的《茶陵县交警四中队办公楼北侧宗地规划条件通知书》(茶规通〔2021〕7号)的要求实施。
(5)由茶陵县自然资源局土地储备中心按现状条件交地,并承担因交地产生的相关法律责任。
5.[2021]网挂第141号
(1)竞得人应在成交确认书签订并完成土地出让成交公示后,10个工作日内签订出让合同。
(2)土地成交价款由竞得者在签订出让合同一个月内缴纳50%,剩余50%可在签订出让合同后60日内缴清,逾期未缴部分,根据相关规定,征收违约金。
(3)竞买意向单位在竞买过程中应对本宗土地进行实地勘踏,并完全知晓土地现状情况,对按现状交地无异议。
(4)竞买人须在成交后60日内,办理好该址加油站经发改和商粮部门审核同意、且经茶陵县“十二五规划”确定的加油站项目批复文书,否则竞买成交无效,由此造成的所有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由竞得人全部承担。
(5)竞得人须严格按照2020年1月6日出具的《茶陵马渡加油站规划条件通知书》(茶规通〔2020〕5号)的要求实施。
(6)由茶陵县自然资源局土地储备中心按现状条件交地,并承担因交地产生的相关法律责任。
(7)按成交总额缴纳交易服务费。
6.[2021]网挂第142号
(1)竞得人应在成交确认书签订并完成土地出让成交公示后,10个工作日内签订出让合同。
(2)土地成交价款由竞得者在签订出让合同一个月内缴纳50%,剩余50%可在签订出让合同后60日内缴清,逾期未缴部分,根据相关规定,征收违约金。
(3)竞买意向单位在竞买过程中应对本宗土地进行实地勘踏,并完全知晓土地现状情况,对按现状交地无异议。
(4)竞得人须严格按照2021年8月2日出具的《茶陵县2014年第二批次城镇用地(地块一)规划条件通知书》》(茶规通〔2021〕19号)的要求实施。
(5)由茶陵县自然资源局土地储备中心按现状条件交地,并承担因交地产生的相关法律责任。
八、如果在参加本次网上挂牌出让活动的过程中遇到疑难问题,请及时联系,联系电话如下:
网上挂牌出让业务咨询电话:0731-28681395(资源交易科)
系统使用服务咨询电话:0731-28681391(技术信息科)
湖南CA办理咨询电话:0731-28681394(CA办理窗口)
茶陵县自然资源局咨询电话:0731-25213716(土地利用股)
茶陵县自然资源局
株洲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1年8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