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9项车驾管业务可延期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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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株洲日报·掌上株洲讯(记者/沈全华) 驾驶证要换证了,因为疫情受影响怎么办?驾考因疫情约不了,眼看就要到期了怎么办?近日,经公安部交管局批准,省公安厅交警总队根据疫情防控工作需要,要求对我省部分地区车驾管业务暂时进行延期办、容缺办、重算期限、增加次数等业务调整。这些便民措施共9项,我市均可实施。

    第一项是驾驶人考试业务“延期办”。对已暂停机动车驾驶人考试业务的,公安交管部门统一取消已申请的预约,及时调整考试计划,并根据疫情防控情况延期办理,取消考试预约不计入考试次数。对于学习驾驶证明有效期在7月20日至10月31日期间的,综合应用平台统一将学习驾驶证明有效期延长3个月。

    其次,驾驶证期满换证业务“容缺办”。对因疫情防控需要暂停窗口服务或医院体检服务的,驾驶人申请办理机动车驾驶证“期满换证”业务时,可容缺身体条件证明办理,身体条件证明可在12月31日前提交。再次,统一延长驾驶证注销期限。对7月30日至10月31日期间,因逾期未换证、逾期未体检,导致驾驶证可能被注销的,统一将注销期限延后3个月。另外,统一延长驾驶证逾期未审验时间。对于7月30日至10月31日期间,需要参加审验教育的驾驶人,延后3个月将驾驶证状态调整为“逾期未审验”状态。

    剩下的5项分别是统一延长驾驶人满分教育记录单有效期、增加核发临时行驶车号牌次数、统一延长互联网选号后的确认时间、统一延长允许机动车号牌延用的时间范围、统一延长机动车强制报废时间。

    对10月31日前已在互联网申请满分教育但未完成的,统一将机动车驾驶人满分教育记录单有效期延长3个月。对已申请审验满分现场学习教育的,公安交管部门统一取消已申请的预约,及时调整现场学习教育计划,通过“交管12123”手机App、短信、公告等方式告知群众,并根据疫情防控情况延期办理。

    对临时行驶车号牌已办三次,7月30日至业务恢复后,未在有效期办理登记业务的,增加2次发放临时行驶车号牌次数。

    对7月30至10月31日期间,延长群众在互联网选号后的确认时间,由原来的选号后15个工作日内调整为选号后的3个月内。

    对7月30日至10月31日期间,因办理机动车转移、注销、变更迁出、变更换发新能源汽车号牌业务后,原号牌保留期限满2年的,统一延长3个月保留期限。

    对于7月30至10月31日期间,因连续3个检验周期未取得检验合格标志的机动车,综合应用平台延后3个月将机动车状态调整为“达到报废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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