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资助资金监管有了“紧箍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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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株洲日报·掌上株洲讯(记者/谭筱) 加强学生资助资金监管。近日,省教育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学生资助资金监管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就学生资助资金的监管责任、监管制度、监管内容、监管方式等进行了明确。市教育部门要求,各校要做到“人籍一致”“人册一致”“人卡一致”。

    《通知》要求,任何集体和个人不得以任何方式截留、收取学生的奖助学金作为班费、学生活动经费、外出考察费、实习经费等;不得对学生获得的国家奖助学金进行“二次分配”;不得巧立名目侵占、挪用或收回、扣减国家资助资金;不得以实物或服务形式抵顶国家资助资金;不得擅自变更受奖助学生。各地各校每学期最终受助学生名单要留档备查,并与全国学生资助管理系统资助名单保持一致。

    市教育部门要求,各地各校要强化学生资助内部监督管理,完善学生资助信息审核机制,保证资助对象信息与其学籍信息相匹配、与上报的资助名单信息相匹配、与资助银行卡信息相匹配,做到“人籍一致”“人册一致”“人卡一致”,严禁通过虚构受助学生信息套取国家资助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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