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日报·掌上株洲讯(记者/易楚曈 通讯员/王润琪) 日前,市民政局下发《株洲市疫情防控期间基本生活困难人员的救助方案》,在疫情防控期间基本生活困难者可申请社会救助。
《方案》放宽临时救助户籍地申请限制,外地人口因感染患病、居家隔离、停产停业、因疫滞留而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的,可向急难发生地乡镇(街道)或县级民政部门申请临时救助。
当物价涨幅达到规定条件,及时启动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足额向困难群众发放价格临时补贴。有条件的县市区,可灵活采取提前发放低保金和特困供养金、发放临时生活补助金等形式,关爱帮助困难群众。
《方案》要求对因疫情影响无法外出务工、经营、生产、就业的人员或家庭,基本生活存在困难的,应及时把符合救助政策的对象纳入低保、特困、临时救助等救助范围。
中、高风险地区乡镇(街道)可根据救助对象急难情形,采用非接触等灵活方式调查了解情况,减少人群聚集和感染风险,简化申请对象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民主评议和公示环节,直接予以“先行救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