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北京7月29日电 党中央、国务院近日决定实施三孩生育政策及配套支持措施,备受各界关注。为确保这一重大决策落地见效,29日,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发布通知,提出多项重点任务和系列举措。
通知要求,及时提请省级人大或其常委会修订本省(区、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重点对生育调节、奖励与社会保障、普惠托育服务、计划生育服务和法律责任等相关内容进行修订;取消社会抚养费,清理和废止相关处罚规定,将入户、入学、入职等与个人生育情况全面脱钩。
通知提出,启动实施母婴安全行动提升计划;加强妇女儿童健康服务能力建设,增加妇产、儿科优质医疗资源供给,实现省、市、县均有1个标准化的妇幼保健机构。
针对计划生育家庭,通知明确,对全面两孩政策调整前的独生子女家庭和农村计划生育双女家庭,继续实行现行各项奖励扶助制度和优惠政策;鼓励各地探索设立独生子女父母护理假等制度;健全计划生育特殊家庭全方位帮扶保障制度,动态调整特别扶助制度扶助标准;将特殊家庭老年人作为重点群体,优先安排入住公办养老机构,提供无偿或低收费托养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