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日报·掌上株洲讯(记者/孙晓静) 记者昨从市教育局获悉,为推动巩固拓展教育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教育部从今年起实施“优师计划”,有意向到脱贫县中小学校从教的考生,可于6月26日至6月27日在网上填报志愿。
哪些高校承担培养任务?
该计划为每年在全国普通本科招生计划中专门安排1万名左右的优秀教师定向培养专项,由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和地方师范院校承担招生及培养任务,采取在校学习期间学费、住宿费全免并补助生活费的方式,为832个脱贫县(原集中连片特困县、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和中西部陆地边境县(以下统称定向县)中小学校定向培养一批优秀教师。
“优师计划”分为国家“优师计划”和地方“优师计划”。我省的国家“优师计划”由北京师大(珠海校区)、华东师大、东北师大、华中师大、陕西师大和西南大学等6所部属师范大学承担培养工作,招生计划共65人。地方“优师计划”共招录2334人,主要由省内的湖南师大、湖南科大、湖南工大、湖南理工学院、衡阳师院、湖南农大、怀化学院、邵阳学院、湘南学院、湖南人文科技学院、湖南科技学院等11所高等学校承担培养任务。
值得注意的是,我省国家“优师计划”和地方“优师计划”的学生毕业后,都必须定向回到40个脱贫县的中小学履约任教6年。
报考需要具备哪些条件?如何录取?
报考条件有三个:第一,符合我省统一高考报名条件并参加我省2021年统一高考;第二,热爱教育事业,自愿报考并签订定向培养协议;第三,具备从事教师职业的身体条件。
市教育考试院相关负责人表示,“优师计划”均安排在本科提前批招生,志愿填报在本科提前批平行志愿栏。网上填报志愿时间是6月26日至6月27日。其中,部属高校承担的“优师计划”按平行志愿规则投档录取,一经录取,不退档、不补录。报考省属高校承担的“优师计划”但未在规定时间内签订协议的考生按退档处理,继续参加后续批次的投档录取。
录取后,考生凭录取通知书和协议书原件在规定时间内到培养院校办理入学报到手续。其户籍仍保留在原户籍所在地,毕业后可按有关规定迁入其履约任教所在定向县。“优师计划”师范生参照师范生公费教育相关政策,有编有岗,免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申请认定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