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些集体和个人 受表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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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株洲日报·掌上株洲讯(记者/俞强年 通讯员/漆小丽) 近日,市河长办发布《关于2020年株洲市“河长制先进集体”“河长制先进工作者”“优秀行政河长”“优秀河道警长”和“优秀民间河长”评选结果的通报》,表彰了我市一批全面推行河长制湖长制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

    2020年,全市各级各部门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决策部署,全面落实河长制湖长制,围绕“河长制工作创新年”,积极探索河湖治理新模式新路径,涌现了许多特色明显的治理典型,河湖管理保护治理工作成效明显,河湖水质稳步提升,河湖面貌持续改善,湘江株洲段、洣水水质持续保持或优于国家Ⅱ类标准,渌江水质从Ⅲ类提升到Ⅱ类;河长制的“株洲经验”在全国推介,市河长办接连斩获2个“全国先进”。

    为总结成功经验,树立榜样,激励先进,经市河长办主任会议研究,最终评选授予市“4+1”轮值巡查联合执法办公室、市水利局河湖管理科、炎陵县河长办等15个部门获评市“河长制先进集体”;王琳芝、尹煜尔、张伟等15人获评市“河长制先进工作者”;陈黎明、廖勇、喻春明15人获评市“优秀行政河长”;周浩、刘德明、袁铸等12人获评市“优秀河道警长”;郭分明、徐璐璐、欧阳萍等10人获评市“优秀民间河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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