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挹兰:和李大钊同赴刑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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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物名片】

    张挹兰(1892-1927),醴陵市人。曾任“中山主义实践社”理事、国民党北京特别市党部第三届执行委员会委员和妇女部秘书、部长以及“妇女之友社”主任等职。1927年与李大钊等一同英勇就义。

    1924年,张挹兰在北大教育系学习,在李大钊的教育和指导下,她积极投身反帝、反封建、反军阀的革命斗争。

    1926年“三一八”惨案后,以李大钊为首的中共北方区委领导机关转入地下。4月,北京特别市党部再次进行改组,张挹兰当选为执行委员,后任妇女刊物《妇女之友》主编。

    1927年4月6日,京师警察厅出动300多名宪兵、军警、特务,逮捕了李大钊、张挹兰等革命党。4月28日,“特别法庭”突然开庭判决,对李大钊、张挹兰等20位革命者立即处以极刑。首登绞架者是李大钊,李神色未变,从容就义。

    张挹兰不忍目睹李大钊第一个登上绞刑架,低下了头,刽子手误以为这阵势吓软了这个30多岁的弱女子,便走近她的身边,妄想动摇她。张挹兰忽然抬起头来,目光如同两柄利剑射向敌人……作为第20个殉难者,她昂首挺胸地走向绞刑架,执行警官伸手拦住她:“你年纪轻轻,又是女流之辈,搞什么革命!现在这里只剩下你一个人了。只要你说一声今后不干了,就放你出去。他们全都死了,没有人会知道。”

    “要我不革命,妄想!告诉你,正因为我是女子,所以我更为自己的死感到骄傲。跟着李大钊去殉我们的事业,是我最崇高的荣誉!”张挹兰毅然登上了绞刑架……

    (株洲日报·掌上株洲记者/罗欣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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