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日报·掌上株洲讯(记者/李军 通讯员/江先国) 近日,我省发布《关于转发下达乡村振兴专项农村人居环境整治2021年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11个县市区各获2000万元该项中央投资,我市茶陵县也在其中。
今年是实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五年行动的第一年。《通知》要求,项目县要立足本地实际,尊重农民意愿,聚焦农村生活垃圾、生活污水治理等重点任务,确定具体建设内容。
《通知》强调,项目已纳入国家重大建设项目库监管体系,每月10日前,项目县要通过国家重大建设项目库报送项目开工情况、投资完成情况等数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将组织进行在线监测,并将监测结果作为后续投资安排的重要参考。
本批次计划的总体绩效目标是: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农业农村部、国家乡村振兴局要求,以县为单位因地制宜开展农村人居环境基础设施建设,积极探索适合本地实际的推进农村有机废弃物就地资源化利用、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的工作路径和技术模式,以点带面推动中央部署任务落地落实。
根据《通知》,此次下达乡村振兴专项农村人居环境整治2021年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22000万元,涉及双牌县、桃江县、安乡县、桃源县、常宁市、娄星区、茶陵县、龙山县、资阳区、岳阳县、湘乡市11个县市区,每地获2000万元投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