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日报·掌上株洲讯(记者/贺天鸿) 4月29日,全省行政复议体制改革电视电话会议召开。据悉,我市《关于行政复议改革的实施意见》正按程序报请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
会议传达了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行政复议体制改革方案》和省政府《关于行政复议体制改革的实施意见》改革精神,明确自今年6月1日起,除中央垂直管理和以中央为主与地方政府双重领导的机关外,省市县三级政府只保留一个行政复议机关,由政府统一行使行政复议职责,政府各部门不再行使行政复议职责,同级司法行政部门作为本级人民政府的行政复议机构统一负责本级行政复议工作,依法办理本级人民政府行政复议事项,以本级人民政府的名义对外作出行政复议决定。
副市长、市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李晓葵在株洲分会场参加会议,各县市区政府同步设置分会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