得 得
这一向的雨真多,多到让人怀疑春天。“阿里巴巴”这几天的心情可能跟这个天气一样低落、阴郁、潮湿。
4月10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依法对阿里巴巴集团实施“二选一”垄断行为作出行政处罚,罚款182.28亿元。该案是我国平台经济领域第一起重大典型的垄断案件。
阿里巴巴集团财大气粗,但再不差钱,182.28亿元的罚单也绝不是“毛毛雨”。这些年来,在网络零售平台服务市场,阿里巴巴集团“一览众山小”,有点忘乎所以,集团的核心领导人也不时“口出狂言”。自2015年以来,阿里巴巴集团滥用其在市场上的支配地位,对平台内商家提出“二选一”要求,禁止平台内商家在其他竞争性平台开店或参加促销活动,并借助市场力量、平台规则和数据、算法等技术手段,采取多种奖惩措施保障“二选一”要求执行,维持、增强自身市场力量,获取不正当竞争优势。
阿里巴巴集团实施的“二选一”,可以说是“以大欺小”,让本来就羸弱的小公司、小网站,更加“没得玩了”,构成《反垄断法》第十七条第一款第(四)项禁止“没有正当理由,限定交易相对人只能与其进行交易”的滥用市场支配地位行为。
垄断是市场经济的大敌,平台经济的规范健康持续发展,尤其离不开公平竞争的环境。没有公平竞争的良好生态,平台经济就会失去创新发展的强大活力。放眼全球范围内的平台经济发展,依法规范,不仅不会带来行业的凋零,反而会促进其更有活力更高质量发展。发达国家对苹果、亚马逊等平台经济巨头的反垄断监管,并没有让这些企业失去核心竞争力,反而促使其积极做强核心业务,实现长远健康发展。
此次监管部门开出的罚单,看似数额巨大,其实也是手下留情了。根据《反垄断法》,对实施滥用市场支配地位行为的经营者,应处上一年度销售额百分之一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监管部门对阿里巴巴集团处以2019年销售额4%的罚款。有人说,这只能算是“扯了一下袖子”,警示意味更大一点。罚单的意图是“规范扶正、清理净化、维护秩序”。规范是为了更好发展,“扯袖子”也是一种爱护。相信随着治理体系的不断健全,平台经济必将迎来更大发展机遇,更好地为高质量发展和高品质生活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