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株洲公交快速廊道交通管理的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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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为保障株洲公交快速廊道交通有序、安全、畅通,确保公共交通(含智轨)专用、快畅,让乘坐公共交通的乘客有更多的幸福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就株洲公交快速廊道交通管理通告如下:

    一、根据株洲市公交快速廊道的建设,已在城区的泰山路(湖南工业大学-天元大桥)、长江南路(泰山路-天台路)、天台路(长江广场-株洲大桥)、株洲大桥、新华西路(株洲大桥-人民南路)、人民南路(新华西路-车站路)设置了公交快速专用道,并配套设置有公交快速专用道相关交通标志、标线、信号灯。

    二、除株洲大桥外,公交快速廊道只允许智轨电车、公交车通行,禁止其他车辆、行人通行。

    三、在公交快速廊道内通行的车辆应当按照公交快速廊道信号灯行驶。

    四、行人、非机动车在人行横道线横路时应当按照信号灯通行,且不得在“禁止驻足”区域停靠。

    五、设置有公交快速廊道的道路沿线禁止车辆停放;道路沿线交叉口内设置有黄色网状线的区域禁止停车。

    六、株洲大桥的车道线为实线路段,禁止车辆变道通行。

    请广大交通参与者自觉遵守交通法规、严格按照本通告规定通行,违者将依照有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特此通告。

    株洲市公共交通快速廊道建设指挥部

    2021年3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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