渌水流域重点水域实施10年禁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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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株洲日报记者 俞强年 通讯员/漆小丽 兰岚

    近年来,由于受拦河筑坝、水域污染、过度捕捞、岸坡硬化、挖砂采石等活动影响,渌水生物多样性持续下降,渔业资源保护形势严峻。

    上月初,醴陵市发布《醴陵市人民政府关于渌水流域重点水域禁渔的通告》(以下简称“通知”),对辖区重点水域分类实行10年的常年禁捕,进一步保护渔业资源和生物多样性,维护水域生态平衡。

    看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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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个重点水域,禁!

    《通知》明确,渌水禁捕区域包括两大块:一个是渌水干流及其支流,一个是一级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详情如下:

    渌水醴陵段(含渌水一级支流铁河、澄潭江)、昭陵河以及其它天然水域,期间禁止天然渔业资源生产性捕捞。

    官庄水库、望仙桥水库、三刀石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渌水段、雪峰山水库、均楚周坊水库、栗山坝大坝冲水库、明月镇藕塘水库、王仙自来水厂澄潭江段、孙家湾自来水厂铁河段、泗汾镇泗新自来水公司铁河段、沈潭镇自来水厂铁河段、船湾镇自来水厂铁河段、嘉树自来水厂铁河段、茶山镇东岗村自来水厂铁河段等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一级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范围内,禁止从事渔业资源生产性捕捞活动和垂钓。

    “这是解决现实问题的必要手段。”醴陵市河长办相关负责人表示,通过实施常年禁捕,可以使渌水流域得以休养生息,渔业资源得到有效保护,水域生态环境得到有效恢复。

    看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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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个禁止事项,查!

    记者梳理发现,《通知》包括了七个禁止事项,从源头、末端以及中间等各环节入手,内容具体,更加清晰明了。

    七个禁止事项包括:严禁电鱼、毒鱼、炸鱼,禁渔水域禁止所有生产性捕捞。禁止利用多线多钩、长线多钩、单线多钩、锚(挂)鱼、可视钓、遥控等设备垂钓。禁止利用船舶、排筏、浮动平台等工具垂钓,禁止在跨江大桥上垂钓。禁止使用电捕设备、迷魂阵、桩张网、地笼网、灯光诱捕等禁用渔具在禁渔水域实施捕捞。禁止制造和销售禁用的渔具。禁止在广告媒介、电商平台、店铺标示标牌等各类媒介发布涉及经营非法渔获物的广告内容。禁止销售、收购、运输、经营、加工非法捕捞的渔获物。禁止擅自向天然水域投放外来物种、杂交种等水生生物。

    “违章必究。我们对违反禁捕规定的,由行政执法机构依法没收渔获物、违法所得以及渔具、渔船等捕捞设施,并处以罚款;情节严重涉嫌犯罪的,移送公安、司法机关依法处理。”醴陵市渌水流域重点水域禁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人表示,他们还向全社会公布了监督举报电话,通过发动群众的力量,对违法行为展开有力打击。

    背景: 禁捕,大势所趋

    2018年4月,习近平总书记在长江岳阳段考察时,强调要坚持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守护好一江碧水”。

    2019年9月19日,湖南省农业农村村、湖南省财政厅、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三部门《关于印发〈湖南省长江流域重点水域禁捕退捕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明确要求:2020年1月1日0时起,水生生物保护区全面永久性禁止天然渔业资源的生产性捕捞。2021年1月1日0时起长江干流湖南段、洞庭湖、湘资沅澧流域水生生物保护区以外水域全面禁止天然渔业资源的生产性捕捞(暂定10年)。

    2020年7月15日,株洲市人民政府印发通告,自2020年9月1日起,对部分湘江流域重点水域实行暂定为期10年的常年禁渔,期间禁止天然渔业资源的生产性捕捞,以保护渔业资源和生物多样性,维护水域生态平衡。

    醴陵市发布此《通告》,既是贯彻落实中央、省、市的决策部署,也是结合自身实际,进一步明确和细化“任务清单”“责任清单”,使工作推进更有力有效。

    相关新闻

    渌水有个国家级水生生物保护区,你知道吗?

    位于渌口区的湘江株洲段鲴类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总面积超过2000公顷,包含湘江干流自王十万至渌口象石、支流渌水自仙井乡至渌口镇关口的区域,主要对细鳞斜颌鲴、黄尾密鲴、圆吻鲴、银鲴等四种鲴鱼繁育进行保护。渌口区于今年1月1日起,对这一水域实施了10年禁止天然渔业资源的生产性捕捞。

    知多点

    “禁捕”对鱼价有影响吗?

    株洲市农业农村局渔业渔政科刘敏中科长告诉记者:“禁捕之后,一些濒临灭绝的水生生物和生态系统将得到一定的恢复。同时,我市水产养殖行业目前是供大于求的状态,价格也不贵,市民可以放心,水产市场价格并不会受到影响。”

    禁捕之后渔民怎么办?

    渌水是湘江的一级支流。为全面完成我市湘江株洲段、渌江等水域禁捕退捕任务,株洲市委市政府要求,做细做实退捕渔民转产安置和生计保障工作,确保实现“禁得住、退得出、稳得住、能小康”的总体目标。

    “禁捕之后,我市将坚持市场就业与政策帮扶就业相结合,支持退捕渔民转产就业。对有就业创业意愿和能力的渔民,全面纳入公共就业创业服务体系,并加强创业指导、培训和跟踪服务。”刘敏中介绍,在每年安排的就业专项资金中,向退捕渔民倾斜,确保渔民就业培训的需要;对转岗就业难度大的大龄、伤残等困难渔民,符合条件的,及时认定为就业困难人员,纳入就业援助体系;对通过市场渠道确实难以就业的特困渔民,通过开发公益性岗位等措施予以托底安置;鼓励退捕渔民发展乡村旅游、绿色水产养殖、休闲渔业等特色产业或水产营销、水上运输等行业,支持他们外出打工或到公益岗位就业,确保有劳动能力和有就业创业意愿的渔民都能有事做,真正转得出、稳得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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