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被告人杨建军等21人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渌口区人民法院办理)
2.被告人王跃明、易华勇、雷荣华等30人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案(茶陵县人民法院办理)
3.被告人游鑫、董威等19人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案(醴陵市人民法院办理)
4.被告人文争强等人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案(芦淞区人民法院办理)
5.被告人孙锐等人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敲诈勒索罪、诈骗罪案(石峰区人民法院办理)
6.被告人谭江华等人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案(炎陵县人民法院办理)
7.被告人单大勇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受贿案(株洲市中级人民法院办理)
8.被告人彭驰、杨忠榜等9人寻衅滋事,聚众斗殴,组织卖淫案,掩饰、隐瞒犯罪所得案(芦淞区人民法院办理)
9.被告人梁加德、阳勇等人寻衅滋事、非法拘禁案(天元区人民法院办理)
10.被执行人单大勇刑事裁判涉财产部分执行一案(株洲市中级人民法院办理)
典型意义:这10起案件,既有省扫黑办挂牌督办的大要案件(如杨建军等21人黑社会性质组织案),也有群众身边的小黑小恶(如使用“软暴力”违法犯罪手段追讨非法高利贷的梁加德案),也有涉足“套路贷”、黄赌毒等人民群众最恨、最怨的黑恶犯罪案件(如从事组织卖淫的彭驰案),还有将触角伸向基层政权、破坏农村基层政治生态环境的黑恶犯罪案件(如把持基层政权、垄断农村资源、侵吞集体财产的文争强案),更有黑恶犯罪关系网、“保护伞”案件(如单大勇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案),全面展现了全市法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坚定决心、打击重点和工作亮点。